古时候的县官是一个人管一个县吗?

再厉害的人也只有两只手、两条腿,无论如何也是管不了一个县的事情的!别说是一个县了,就算是一个乡,大事小事都让一个人来管,恐怕也管不过来……中国古代的知县的确什么都管,差不多一个人把现在一个县“四套班子”加“两院”的活儿都干了!但我们必须搞清楚,中国古代的知县管一个县的事主要还是在决策层面,并不是事必躬亲!简单说就是,知县决定干不干、干什么,至于怎么干和具体去干,并不是知县的活儿……


古时候的县官是一个人管一个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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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一个县远不止知县一个官员

现而今的很多古装戏给人们造成了很大的误导,似乎中国古代的一个县只有一个官,那就是知县,其他都是衙役、捕快什么的 。其实,中国古代的县衙里远不止知县一个官 。以清朝为例,一个县在吏部有正式“编制”的官员就有县丞、主簿、巡检、教諭、典史……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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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丞经常被称为“二老爷”、是知县的“第一副手”,除京县(如大兴、宛平等)外,县丞通常为正八品 。在知县出缺或长期告假时,县丞甚至还可以署理(代理)知县 。但一般只有比较大的县才设置县丞,小县往往不设县丞 。主簿通常为正九品,主管户籍、缉捕、文书办理等事务 。巡检同样是正九品,但并不是每个县都有,主要设置在重要的市镇和隘口,什么治安、巡逻,甚至民政之类都管,权力还是相当大的 。此外,巡检还有“副职”,一般为从九品 。教諭是古代一个县主管教育的官员,又叫县学教諭或儒学教諭,明朝时不入流、即比从九品还要低一级,清朝时为正八品、与县丞平级 。但是,其职权范围要比县丞小很多,基本只局限于教育领域 。典史则主要负责缉捕、监狱等事务,品级不入流 。除此之外,还有驿丞、闸官、税课大使等等未入流的杂官 。但不管正八品的县丞、还是未入流的典史以及驿丞等杂官,在清朝都属于正式的官员,他们在吏部都是有正式“编制”的,由国家统一发工资 。而且,理论上都是可以升任更高品级职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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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除了官还有吏

现在,人们往往将“官吏”二字合并在一起使用 。其实,在中国古代官和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官是在吏部有正式“编制”的,即前面提到的未入流及以上有品有级的人员 。而吏,则是有古代各级衙门自行聘用的人员,工资由各级衙门开支,吏部和户部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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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以清朝为例,各县都设置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其只能与六部大致相当,只是职权范围局限于县域而已 。除分管的官员之外,六房的工作人员大多为县衙聘用的吏来负责 。此外还有三班衙役等等,广义上也可以算作是吏 。除了这些人,知县往往还会私人聘请一些幕宾,负责文案、参谋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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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中国古代一个县其实远不止知县一个官员 。除了知县之外,还有县丞、主簿、巡检、教諭、典史等佐贰官和属官以及驿丞、税课大使等杂官,各自负责相应的分管领域 。同时,县衙还聘用有诸多吏来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这些人无品无级、不属于在吏部有正式“编制”的官员,但却同样有各自负责的领域和职权 。而且,中国古代的县衙也并不是“大锅烩”,与朝廷的六部一样,各县也同样设置有分管吏户礼兵刑工事务的部门,即所谓“六房” 。其实,古代和现代差不多,一个县也是有具体职能部门的,并不是什么事情知县都事必躬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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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县官是一把手!治安有捕头,文案有师爷,勤务有衙役 。就缺个副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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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古时候县区范围小,听以叫芝麻官 。那时一个县只有县官没有副的 。说白了就是县官的职权叫全权,一个人说了算,但他也有下把手协同展开工作,如:师爷,衙役,执杖,兵足……等等 。拿现在来说就是领导小组 。

【古时候的县官是一个人管一个县吗?】又瞎说了,莫怪!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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