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玉米除草剂产生药害怎么补救

玉米是我国重要的大田粮食作物,在种植业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然而在玉米种植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杂草的危害,大多数人选择使用除草剂,但偶尔会有除草剂药害事件的发生,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大田玉米除草剂产生药害的补救措施 。
1、苯甲酸类除草剂药害
该类除草剂具有显著的植株生长调节剂的特性,是内吸传导性除草剂,能干扰植物内源生长素的平衡,在形态上严重抑制植物的顶端生长和叶片形成;百草敌在玉米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或茎叶处理(杂草3-4叶前)可有效防除玉米田一年生和多年生阔叶杂草 。土壤处理时常与阿特拉津或甲草胺等混用,每667平方米用有效成份90-100克 。玉米苗前使用过量时,初生根增多,生长受抑制,向上生长减弱;苗期使用过量则主根扁化,叶片变窄且部分皱缩,心叶呈葱状叶,茎秆脆弱,易倒伏折断;施用过晚,地上部产生短而粗的畸形支持根,主根短,生长受抑制,易于倒伏 。
2、酰胺类除草剂药害
酰胺类除草剂主要用于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对阔叶类杂草防效较差 。此类除草剂能抑制植物呼吸作用与光合作用,抑制蛋白质与RNA的生物合成,使植物不能制造生命所需的物质而死亡;该类除草剂只能防治禾本科杂草的幼芽,而不能防治成株杂草 。甲草胺、异丙甲草胺、都尔、乙草胺的田间用量分别为亩(667平方米)用有效成分120-144克、72-144克和25-50克;用量过大时将引起玉米植株矮化;有的种子不能出土,生长受抑制,叶片变形,心叶卷曲不能伸展,有时呈鞭状,其余叶片皱缩,根茎节肿大 。土壤粘重、冷湿地块则能促使药害形成 。
【大田玉米除草剂产生药害怎么补救】 3、均三氮苯类除草剂药害
均三氮苯类除草剂主要是通过影响植物体内一系列生理生化过程,从而达到干扰抑制光合作用的目的,使杂草幼苗因不能进行光合作用,难以补充必需的有机营养而饥饿死亡;此类除草剂可有效防治田间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与阔叶杂草,在玉米田使用比较安全 。主要应用品种有莠去津(阿特拉津)、草净津、氰草津等;田间用量分别为亩(667平方米)用67-100克和120-160克 。但在土壤有机质含量偏低(低于2.0%)的沙质土壤或苗前施药后遇到大雨则可造成淋溶性药害 。玉米苗后5叶期使用,在低温多雨条件下对玉米也会产生药害 。表现为玉米叶片发黄 。一般10-15天后叶色方可转绿,恢复正常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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