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晚婚婚嫁规定

【广东晚婚婚嫁规定】
广东关于晚婚婚嫁规定是怎样的?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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