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观察 为什么互联网打工人“同意”加班?( 二 )


商品是指能够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的货物或服务,当时间作为商品而存在,处于生产领域的互联网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只是雇佣关系,还是时间买卖的关系 。劳动者向企业所出售的不仅是劳动力,还是个人的劳动时间 。
在这种商品化时间观中,时间成为了每个人都拥有的资源,可以出售给企业以获得货币收益,最终用以满足自我和家庭的消费需求,例如购房、教育、养老等 。出售时间被视作获得潜在回报的必要投资,对未来高收入的预期成为劳动者当前行为的导向 。不同于权利时间观,商品时间观中的“时间”并没有严格的生产与非生产性的区分,因为一切个人时间都可能被出售并用于生产 。
商品化时间观并非互联网行业的独创,但在互联网行业具有着支配性的地位,且日益得到强化和放大 。这种支配性地位的获得,奠基于劳动者对互联网致富神话的普遍信仰之上 。
互联网的致富神话
“致富神话”介于真实和想象之间 。它的真实之处在于,劳动者的确能够获得高于大多数同龄人的薪资待遇,并且有着在短期内实现财富快速积累的可能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平均工资数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平均年薪位居所有行业之首,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 。
之所以又致富神话又是一种想象,则在于它的高薪是以劳动者个人时间的不断出让作为代价 。企业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可能会开出高于其他行业2倍的工资吸引劳动者,却最终让其完成三个人的工作量 。这就相当于劳动者1个人做3个人的事,但只拿2个人的工资 。
由于完成每日工作任务所需的时间远超标准8小时,劳动者不得不在单个工作日内延长劳动时间,直至把休闲甚至睡眠时间完全侵占 。因此,表面上他们获得了远高于平均水准的薪酬,但如果把总体劳动时间计入,当下的平均每小时收入并没有显见的优势 。在此意义上,互联网高薪与一场“骗局”无异 。
但吊诡之处便在于,一方面,大多数互联网劳动者对于这场“高薪骗局”有着清醒的意识,甚至把它作为行业内部的“常识”来看待,另一方面,他们继续参与行业内部竞争的决心和对财富积累的信心,并未因此有所消减 。“互联网”这三个字似乎有股特殊的魔力,把他们牢牢吸引住 。这股魔力不是其他什么东西,只是“升职加薪”四个字而已 。
他们出卖自己当前的时间,并不完全是为了当下的收入,更是为了与未来可能的高回报进行一次跨越时空的交易,又或者说,是基于对未来互联网行业持续发展的信仰 。没有人知道这场“豪赌”最终是输是赢,但至少此时此刻,人们仍然对此抱有期待 。
他们对于致富神话的信仰并不全是非理性的,这在互联网行业劳动者的薪资结构上体现出来 。除了工资收入外,奖金是许多互联网企业激励员工的一个重要手段 。比如,2017年,《王者荣耀》项目团队曾被传每人获得100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尽管这一传言从未被腾讯官方证实,但它以“坊间新闻”的形式在行业内广为流传,并被视作致富神话真实性的有力例证 。以奖金形式进行利润分享,让互联网行业披上了“共享财富”的外衣 。
在提供高薪、奖金之外,对员工的制度性股权激励,是互联网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保持竞争力、在公司内部笼络人心的另一个重要手段 。股权激励是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的部分报酬,给予一定的经济权利,将员工命运和公司捆绑在一起,而员工的身份也由普通劳动者转变为共同所有者和管理者,劳动和资本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 。以阿里巴巴为例,股权分配相对分散,企业内部分为多个岗位级别,员工入职两年以上就可以升到享有股份的职级,此后每升一级股份就会增加 。
全球金融市场的资本运作,让互联网行业的致富神话成为可能 。每一次的互联网企业上市,都被认为是一次新的“造神运动”,并被媒体津津乐道 。2014年,阿里巴巴在美国纽交所上市,马云一夜之间跃升为当时中国内地新首富 。2018年,创立刚刚4年的拼多多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创始人黄峥的身价直追马云 。
实际上,让这些企业走向资本市场神坛地位的,不是它们实际的盈利能力,而是它们每年的营收增速,以及资本对互联网经济持续增长的信心 。2013到2019年,互联网几家头部企业年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速都在20%以上 。耀眼的业绩增速“成绩单”,都让这些企业保持着市值的高速增长 。截至2020年4月,全球上市互联网企业当中,市值最大的二十家互联网公司美国独占12家,中国占据六席,处于第二梯队领跑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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