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关联并购含隐形成本 标的公司高估值不合理

  除了表面上需要支付的股份、现金等交易对价之外 , 上市公司还需要承担大额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责任 , 实际上这已构成了隐形并购成本 。 更为重要的是 , 标的公司采销中所存在的诸多疑点还指向了这一次收购价格是否合理性的问题 。

  近日 , 奥普光电发布了修订之后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交易草案”) , 拟以3.91亿元价格从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简称“光机所”)等八位股东手中购买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光华微电子”)100%股权 , 同时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 ,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相关费用及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

  交易草案虽然经过修订 , 但《红周刊》采访人员在梳理过程中 , 依然发现除了表面上需要支付的股份、现金等交易对价之外 , 上市公司还要承担了大额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隐形并购成本 , 更为重要的是 , 标的公司采销中存在的诸多疑点还指向标的资产增值185.76%、增值金额25417.12万元是否合理这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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