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文登区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申报条件


2022文登区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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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文登区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2022年度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个人申报开始啦!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申报期为4月1日至5月31日 。
申报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022文登区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申报条件】具有文登区户籍 , 年满60周岁(本年度申报对象指196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城镇居民;
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现只有一个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参加威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从业单位归属,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2002年9月28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
属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的 , 不执行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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