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缴纳城镇社保满1年办理入户需要材料 韶关居民社保


韶关缴纳城镇社保满1年办理入户需要材料 韶关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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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的可在参保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应当依序选择到城镇自有产权房屋辖区派出所、参保单位城镇集体户辖区派出所、合法固定住所城镇公共集体户辖区派出所之一申请入户 。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报告中需详细说明申请人自有房屋情况、工作和参保情况、居住情况);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截至申请当月缴费明细时段能清晰反映满1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韶关市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韶关缴纳城镇社保满1年办理入户需要材料 韶关居民社保】(4)有参保单位的需提交参保单位出具的参保说明(盖公章并附经办人签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
(6)有父母、配偶、子女随迁且亲属关系在户口簿中不能清晰反映的,另需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有效凭据或有权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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