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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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定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
黄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
土地使用证书是土地使用者合法用地唯一的法律凭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作为政府部门,只有做好城镇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才能保证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达到“持证管地,凭证用地”的目的 。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定义的,黄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可见对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应当自动延期,这种延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
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这种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属于规定,应当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够划拨土地,则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没有设置使用权期限的划拨土地,就不用担心期限的问题了 。
土地使用证全称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第三百六十四条_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什么是土地产权证明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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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
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 。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
(2)地籍调查 。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
(4)注册登记 。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
(5)颁发土地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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