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共用地要审批,非法侵占他人土地怎么处理

侵占公共用地要审批吗?

侵占公共用地要审批,非法侵占他人土地怎么处理

文章插图
需要审批 。因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均属于业主共有,不允许转化为个人专有 。只要是有碍于业主行使权利的行为都不被允许 。
【法律依据】
【侵占公共用地要审批,非法侵占他人土地怎么处理】《物权法》第73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非法侵占他人土地怎么处理非法侵占土地的处理如下:
1、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 。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由此而给原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违法使用者的民事责任;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怎么认定非法占有土地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8、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9、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10、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1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
商铺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占用小区公用地进行经营是违法的 。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享有共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无论第三方对于公摊面积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使用,都应当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 。其中的业主,虽然有份,但不能独占,且不得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财产罪,又称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是指行为人将自己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非法转为己有的行为 。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一、拾捡他人的遗忘物 。二、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其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到,如果其本身非法,如盗掘他人埋在坟墓中的财物,或明知他人将某物埋下而故意盗掘得到,就不是构成本罪,这时构成犯罪,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旧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或者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还;或者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不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赔偿的等等,当然,行为人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的,等等,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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