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有什么法律效力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 。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 , 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 , 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 , 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 。
3、在按份债权中 , 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 , 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 , 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 , 构成不当得利 , 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 。
4、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 , 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 。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 , 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七条
【按份之债有什么法律效力】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 , 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 ,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 , 平均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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