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天津市缴存公积金标准2022 天津市公积金下限是多少


天津市最低公积金标准是多少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统计部门确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
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缴存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缴存」天津市缴存公积金标准2022 天津市公积金下限是多少】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
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经职工会或职工代表会(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实施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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