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2022年天津公积金基数及比例是多少


2021年6月2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消息,自2021年7月1日起,缴存基数进行调整,部分单位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30日废止
调整内容为:一、缴存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相关统计部门确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
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二、缴存比例
【「缴存」2022年天津公积金基数及比例是多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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