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分词变化规则

过去分词变换规则:
1、一般动词,在词尾直接加“ed ” 。
2、以不发音的“e”结尾的动词,只在词尾加“d ” 。
3、以“辅音字母加y”结尾的动词,将"y" 变为 "i" ,再加“ed” 。
4、重读闭音节结尾,末尾只有一个辅音字母,r、y、x除外,先双写该辅音字母,再加“ed” 。
【过去分词变化规则】5、以c结尾的动词,要变“c”为“ck”,再加“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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