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吃零食最好别超过三次(营养常识)

天津和平区贵阳路刘江:我是一名小学生的家长 , 看了9月27日总第472期23版的《白开水是孩子“主要饮料“》一文 , 有几个问题想问专家:有些食品 , 比如牛奶、火腿肠 , 松花蛋、蛋糕、方便面等 , 很多时候都被当作孩子的某顿正餐了 。这样对孩子有什么不良影响吗?《指南》对零食的定义是什么?小学生在零食的数量上和进食次数上有什么规定吗?
【一天吃零食最好别超过三次(营养常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上对于零食的定义是:非正餐时间食用的各种少量的食物和饮料 。
从中可以发现 , 零食首先也是食物 , 它与正餐的区别在于吃或喝的时间与数量的不同 。如果有的食物是在正餐的就餐时间内作为正餐吃的 , 这个时候的食物就不叫零食了 , 而属于正餐 。
当孩子将牛奶、火腿肠 , 松花蛋、蛋糕、方便面等食物作为正餐吃的时候 , 专家从儿童和青少年的生长发育需要的角度来看 , 无论正餐还是零食 , 牛奶是可以天天吃的;而其他食物则建议不要天天吃 , 但也并不是说吃那么一次、两次就会有什么样的危害了 , 为了孩子的良好发育 , 正餐比如早餐可以选择吃一些米粥、牛奶、水果、豆浆、鸡蛋、甜度不很高的面包、蛋糕等 , 而且食物种类要多样化 。
小学生的零食进食次数一般每天最多不宜超过3次 , 当然 , 这个数字属于建议而不是绝对的 , 家长千万不要错误地理解为“我的孩子原来每天才吃1次零食或者根本不吃 , 现在是不是必须吃3次才可以” ,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但总的原则是:儿童和青少年的营养摄入要以正餐为主 , 如果在正餐时间以外有消费零食的需要 , 也要明确 , 零食是不能代替和影响正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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