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观察|花51万请陈小春等直播带货4场只卖出5000元 李湘、杨坤也“翻过车”( 三 )


重庆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小山提醒商家,签署直播带货委托协议,为了避免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注意四点:
应该对直播细节进行具体的约定,比如主播、直播场次、直播平台、直播方式以及直播时间,甚至直播间的布置等,让每个环节都可以有章可循;
直播应达到的目标或效果,应明确约定;
约定如果受托直播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没有达到约定目的,该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的沟通意见,另一方应及时答复明确表态,以免误解 。
明星效应并不是销量的保证
北京晚报评论指出,直播间是个很神奇的地方 。它可以让素人成为网红,一个人一天的带货成绩堪比一家百货商场;也可以让明星光环碎一地,不仅有老艺术家因为所带之货质次价高而被批评,还有不少当红偶像暴露了自己只想通过坑位费挣快钱的意图,不尊重粉丝、商家,毫无契约意识,甚至涉嫌数据造假 。毕竟直播间里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普通消费者,不是明星们习惯了的粉丝聚集地,饭圈那一套行不通了 。
评论称,明星效应并不是销量的保证,消费者的确会因为大明星的到访在某个直播间多停留一阵,但并不会因为这个而盲目掏钱 。同理可证,那些带货成绩好的明星,无论是选品还是对供应链的把控,乃至直播间的表现,都没有躺在明星光环上睡大觉,而是认真做事 。这也就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只有脚踏实地努力敬业,才能挣到钱 。无论哪一方,光想着借助明星收割粉丝挣快钱,消费者只会给直播间“一轮游”的待遇,而商家也会不客气地要求返还费用 。现在判例也有了,明星及其团队以及中介公司都要好好反思直播带货这条路,是不是人人走得通 。
【视点·观察|花51万请陈小春等直播带货4场只卖出5000元 李湘、杨坤也“翻过车”】来源丨上游新闻、北京晚报、新浪财经、每日经济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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