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的亲戚出五服了,万能的条友们,这五服究竟是几辈人?
我的理解,五服即血亲之内的五代人,包括父系血亲和母系血亲 。但五服的划分及起止一般人都不是很清楚 。
一、父系五服(也叫家族五服) 。
即:从自己往上数五代人再往下数五代人 。往上数自己,父亲,祖父,曾祖,高祖五代人 。也就是说同一个高祖父血亲下来的,到你自己才是第五代,还在五服之内,你儿子这一代第六代才脱五服 。
同理,从自己往下数五代人 。即: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五代人,玄孙还在五服之内,玄孙的下一代第六代才脱五服 。
概括的讲,自己的爸爸和儿子是第二服,爷爷和孙子是第三服,曾祖父和曾孙是第四服,高祖父和玄孙是第五服 。第五服以外第六服才叫脱五服 。
二、母系五服 。
母系五服一般都忽略了!直到最近几十年,为了提高人口素质,国家对三代近亲婚配作了法律规定,禁止三代以内近亲通婚,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
因此,母系五服虽然没有象父系五服那样重视,但母系的血亲三代,基本上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认可 。
即从外祖父这代开始计算,母亲、舅父、姨母为第二代,表兄弟姐妹为第三代 。从自己这一代开始计算,自己是第一服,往上数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服 。
所谓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认不到 。就是指母系五服的关系 。
之前,有人提出,表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否属三代以内近亲?我也曾经给别人错误答服,说他们是三代以内近亲,实际上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已经是第四代了,并不是三代以内近亲,他们是可以通婚的 。
有人会问,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认不到的说法怎么去解释?二代表,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不正是第三代吗?不正是三代以内近亲关系吗?这是一个计算顺序问题,这里所说的一代亲,二代表,是指从母亲这一代开始计算 。
它与血亲三代计算的起点是不一样的,血亲三代应该是从外祖父开始计算,外祖父是第一代,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代,表兄弟姐妹是第三代 。
所以《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近亲,正是表兄弟姐妹这一代,而他们的子女已经是第四代了,四代虽然没有脱五服,但己经不是旁系血亲三代以内近亲了 。
【人们常说的亲戚出五服了,万能的条友们,这五服究竟是几辈人?】《婚姻法》规定,直系五代旁系三代近亲禁止通婚 。因此,表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可以通婚的 。
由于母系五服分支比较复杂,姓氏也比较复杂,因此,母系五服一般只计算在三代近亲之内,三代以外基本上都被忽略了 。
不过,现代人都知道,亲舅父,亲姨母的子女之间不能通婚,也就是说,亲血表,亲姨表不能通婚 。因为他们都在三代血亲之内 。
三、旁系血亲 。
旁系血亲是指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而一源是父亲与母亲的总和 。
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
因此除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外,其余的都是旁系血亲,包括自己的亲兄弟姐妹 。
因为旁系血亲的范围比较大,因此,我们只对二服、三服以内的旁系血亲做一个了解 。
1、亲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 。自己是第一服,父母是第二服,所以亲兄弟姐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 。
2、叔伯、姑母、堂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祖父母 。自己是第一服,父亲、叔伯、姑母是第二服,祖父母是第三服,而这些血亲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与叔伯、姑母、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3、舅父、姨母、表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 。自己是第一服,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服,外祖父母是第三服,而这些血亲都源于母系第三代 。所以自己与舅父、姨母、表兄弟姐妹之间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了解五服的目的只有两个:一个是亲情,另一个是亲缘 。
亲情,无论是何时何地,只要知道还没有脱五服,那就是世界上很亲的人了 。
亲缘,主要是指能否通婚的问题 。
一般来说,直系五代和旁系三代近亲是禁止通婚的,这在《婚姻法》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
由于旁系五服既源于父系这一根藤,也源于母系这一根藤 。因此,要了解五服,就必须了解这两根藤的上下分支情况 。
其他网友观点题主问的“五服”是指家族的五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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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历史上的“五服”是什么?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也就是规定亲朋好友去世了,什么人应该穿什么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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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五服”到底指的是哪五代人呢?从自己开始算起是一代人,往上推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一共是五代人 。再从自己算起往下推,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一共也是五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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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和他是平辈,肯定是同姓,但也有表亲的异姓 。不见得平辈就没出五服,小到一个寨子里成百上千的同姓人家,大到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同姓同根,就像人们常说的“一棍子撂不着边”,没有五代的血缘关系 。
其他网友观点一、文明时代即夏商周服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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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朝服是一种统治制度 。
规定天子国都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为甸服,即为天子服田役纳谷税的地区:紧靠王城百里以内要交纳收割的整棵庄稼,一百里以外到二百里以内要交纳禾穗,二百里以外到三百里以内要交纳谷粒,三百里以外到四百里以内要交纳粗米,四百里以外到五百里以内要交纳精米 。甸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为侯服,即为天子侦察顺逆和服侍王命的地区 。靠近侯服三百里以内视情况来推行礼乐法度、文章教化,往外二百里以内要振兴武威,保卫天子 。绥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为要(yāo,腰)服,即受天子约束服从天子的地区:靠近绥服三百里以内要遵守教化,和平相处;往外二百里以内要遵守王法 。要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为荒服,即为天子守卫远边的荒远地区:靠近要服三百里以内荒凉落后,那里的人来去不受限制;再往外二百里以内可以随意居处,不受约束 。所以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 。服,服侍天子之意 。《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 。”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 。服,五百里 。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 。”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 。见《书·康诰》 。2.殷商时代的服
殷商时代继承夏代服制,又有所演变 。实行内服与外服制度制度:内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动区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属国,商王通过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来处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务 。由此,商王控制着联盟的实际权力,与各附属国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
3.周代实行分封、宗法制度服含义发生改变
由于有周一代,改变了自夏而来,殷商成熟的内外服制度,随着疆域扩大,周代采用分封制和宗法制度 。服的含义发生改变,由原来统治制度变为以血缘关系远近来有别于亲疏的一种制度 。即古代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己等以血缘远近服式 。这就接近中国现代服制了 。
二、封建社会的服制发展
1.父系血缘五服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 。
2.五服制度化
1.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 。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
2.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与法律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自汉代开“礼律融合”之先河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
3.西晋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这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原则,它不仅适用于亲属间相互侵犯、伤害的情形,也用于确定赡养、继承,自西晋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中不断的充实与完善 。
三、现在五服
现在五服已经没有了封建社会的严格等级制度和不可逾越礼仪规范,仅仅成为维系家族和亲友的一种工具 。再加上人口的减少,人口的迁徙,五服越来越没有过去辉煌 。离人们的视线越来越远 。具体五服是:
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 。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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