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周濂x何怀宏x刘玮x何家弘:我们该如何讨论善与恶?( 三 )


我举一个例子,以前在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谈过,十几年前河南有一个农村家庭,父亲早亡,母亲拉扯两个儿子长大,很辛苦。后来,哥哥学习很好,上了高中,毕业后考到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弟弟的学习不是太好,在初中毕业后就辍学了,但是他很顾家,所以他就回家干活,挣钱养家。哥哥考上名牌大学,这是村里人的骄傲,家里人也高兴。但是,他们家出现了一个现实的问题:要交9000块钱的学费。家里没这些钱,母亲说去借。哥哥还有点犹豫说,要不然我还是回家干活挣钱得了。弟弟说,你去好好上学读书,这个钱我来挣。
哥哥去上学,弟弟就到县城的一家公司做勤杂工。有一天傍晚快下班的时候,一个业务员急匆匆地回到办公室,把一个信封放到抽屉里就走了。弟弟当时感觉信封里有钱,等办公室里没有人了,他禁不住诱惑就打开看看。结果,他看到厚厚的一沓钱,经过再三考虑后,他把钱给拿走了。第二天早上,他跟领导说,我家里有事,要请几天假。当然,公司很快就知道了这事并报案了。在公安局介入后,警察发现他有重大嫌疑,但人去向不明,侦查人员分析,他可能去上海找他哥哥了。所以公安就到了上海。他哥哥开始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公安机关人员对他进行了说服,学校领导也给他做工作,哥哥后来就讲,弟弟确实给他送了9000块钱,说是借的。在哥哥的帮助下,公安把他弟弟抓捕归案。
后来,我看法庭审判的画面非常有感触,弟弟低头不语,哥哥呆若木鸡,母亲痛哭流涕。为什么会这样?弟弟的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哥哥的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我们法律应该怎么来做出判断?
何怀宏:何家弘给出了一个现实的难题。很凑巧,这个例子正好是我在《伦理学是什么》里面引用过的,我做过一些分析,曾借此来引出道德的概念以及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我对现代伦理的主张更接近于法律和政治哲学的内容。我的感觉是,道德形而上学容易趋于高调,但可能离现实比较远。
我比较认同伦理规范是接近于最基本的法律规范的,但是法律和道德也还有些不一样。在弟弟偷钱为哥哥上大学这事上,我们会在道德上给予弟弟相当的同情;但从法律上来说,盗窃就是盗窃。这两者之间是有张力的。
我们经常说,各大宗教的基本戒律是一样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刑法和道德规范也是一样的,比如不可杀人、不可强暴、不可盗窃和欺诈等。但是,道德评价和法律规范有些不一样的地方,道德确实会考虑人和人的处境、社会和制度的环境。为什么哥哥上不了大学?这是经济上的压力,以及各种各样的因素造成的。道德规范应该是更广泛的。道德不仅仅针对行为,也包括动机和背后的环境。
当然,它们起作用的手段也不一样。法律依据的是刑罪相应——它主要是靠硬邦邦的规则,其后面是合法的暴力机器。而道德基本上是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来起作用。不过,它们也有相通的地方。我们说法律有良法、恶法。法律必须要有一个道德基础才能够有效地执行。大家都听过一句名言,不被尊重的法律比没有法律更糟糕。我们内心会给予良法尊重。而遵守社会规则仅仅靠道德的力量也是不够的。这是道德和法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地方。
善恶|周濂x何怀宏x刘玮x何家弘:我们该如何讨论善与恶?
文章插图
何怀宏
何家弘:何怀宏教授讲得很好。虽然从动机方面讲,弟弟情有可原,但是盗窃就是盗窃。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弟弟的行为我们很好界定——这是盗窃行为。其实,比较难以界定的是哥哥的行为——哥哥帮助警察把他弟弟给抓起来了,这种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
法律有善法、恶法,这就涉及到我们制定法律规则的时候,怎么来面对这个问题。面对犯罪行为,我们要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唐朝法律就规定,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为罪。法律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要平衡不同利益和价值,要能够“strike the balance”。
但是,具体到制定每个规则的时候,法律的制定者所考虑的东西也不一样。这些年,我们法律界也在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应不应该确立这种相隐的规则?或者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应不应该有证言特免权?很多国家有证言特免权的规则,比如夫妻之间就有证言特免权,律师、采访人员和医生也有证言特免权。咱们国家从2001年开始讨论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时候,就提出过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强调,被告人的配偶或者父母、子女可以不出庭作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承认了证言特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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