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交楼时你会验房不(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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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吗?
业主花钱请验房公司(验房师)验房完毕,希望能出具验房报告,而且想把它作为维权的法律依据。其实,这个问题很多业主纠结过。
那么,验房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吗?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来维权?
如果验房公司(验房师)的验房行为符合法律程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对方有权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准确的说,验房只是个咨询行为,验房公司(验房师)出具的验房报告只是一个技术咨询报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具备强制性,它只能作为第三方证据,为业主的维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为什么呢?
第一,目前,在国内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验房是一项房产交易的必需步骤,也就是说,买方可以选择验房或不验房,而卖方也可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这样的条件,同样,卖方也可以接受或不接受验房之后买方可能提出的各种要求。
第二,目前,国内没有相应的政府验房配套机构,现在全国部分地方成立了验房协会,这是一个非营利性民间自律组织,协会的成员都是从事验房及房屋检测的咨询公司,这类公司为业主服务要收取一定费用。虽然是种商业行为,但是,当业主就房屋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或者进入了诉讼程序时,这个时候,验房报告可作为业主最有利的证据。因为验房报告是验房师在现场验房后,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标准为准绳整理出来的,具有一系列能充分说明报告真实性的数据。不同的验房公司,不同的验房师,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不论谁来验收,结果都是一样的。
验房所依据的标准和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T29-2003
·《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GB50096-1999)
以上文章已申请版权,转载须注明《家装不求人》作者杨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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