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另一个拉姆”刷屏,家庭暴力还是私事吗?( 三 )


彭逸轩总结 , 长期家暴的走向往往有两个 , 一种是导致被施暴者的极端反抗 , 酿成刑事案件 , 另一种是被虐待致死 。 对于后者 , 他认为和当前的社会风气有较大关系 , 家暴发生后 , 往往不被认为涉及公共利益 , 在周围人的眼中仍然是私事 。
“很多时候 , 受害者那种无力反抗、不想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还是比较明显的 。 ”家暴的发生具有普遍性 , 和职业、受教育程度无显著联系 。 彭逸轩回忆 , 7、8年前 , 曾接待一位高知识分子老年女性当事人 。 沟通过程中 , 该当事人一直盯着门缝看 , 担心丈夫随时会闯进来 。 她告诉彭逸轩 , 自己从年轻时候就遭受家暴 , 但是因两人均为高职称知识分子 , 导致没有人相信其被长期施暴 。 “后来也没进入离婚程序 。 她担心如果离婚不能摆脱他 , 会招致更严重的暴力 。 ”
因此 , 人身保护令对家暴受害者来说就格外重要 。
“至少要把施暴者和受害者分开 , 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 ”易轶透露 , 人身保护令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 , 还仅限于威慑作用 。 “如果公权力的介入不能控制当时的情况 , 某种程度上是纵容了家暴的延续 。 ”
李莹强调 , 要认清发生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性 , 在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令时要降低当前过高的门槛 , 不应该一定要当事人提供特别充分的证据 , 而应该有一个显性条件都可以申请 。
李莹认为 , 人身保护令的申请难度较大 , 和部分司法人员对人身保护令的误解有关 。 他们认为一旦颁发人身保护令 , 即为认定家暴存在 , 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 , 会对离婚案件产生实体性影响 。 “告诫书是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 可能对离婚案件有实体性影响 , 但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对受害者人进行的一个程序保护 , 不是证据的概念 。 ”
即使能够成功申请人身保护令 , 执行力度也是众多法律从业者们心头的疑惑 。 张逢春介绍 , 目前人身保护令的规定是 , 法院执行 , 派出所、居委会协助 。 但是对于如何协助、协助力度 , 则并不明确 。 截至目前 , 易轶代理的案件中 , 还没有一例进入执行层面 。
“联动”的社会性实验
“家暴的解决不是单个机关或个人的问题 , 也不是某个群体的问题 , 这种普世性问题的解决需要整个社会的联动 。 ”易轶说 , 联动是当一起家庭暴力发生后 , 涉及的相关公权力机关、组织机构、群体和个人都能发挥各自的作用 。
万飞创办的反家暴公益组织“监利市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以下简称“蓝天下”)是当前备受认可的成功实验 。
在专业从事反家暴公益活动前 , 万飞是湖北省监利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 。 30余年的从警生涯 , 让他深刻了解家暴问题的痛点难点 。
在万飞看来 , 反家暴联动机制的核心是协调 。 “多部门的联动 , 跨区域、跨领域 , 很多都是平级 , 谁听谁的呢?”在这种情况下 , 民间组织反而成为了纽带 , 把妇联、派出所、法院等组织机构串联起来 , 让遭遇家暴的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 , 减少受害者四处碰壁的遭遇 。
“(受害者)需要心理咨询师 , 我们就找咨询师;小孩需要读书 , 我们就通过妇联找教育部门;警察来了 , 我们知道如何帮助来中止暴力 。 ”万飞在这种点对点的联动中 , 摸索出了一些窍门 。
“蓝天下”具不具备可复制性和延续性 , 是当前司法从业者们观望的焦点 。
一些受访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蓝天下”成立至今 , 成为国内反家暴领域的知名民间组织 , 但“蓝天下”的成功是否和万飞此前的警察职业有关?其他人具不具备类似的和各级公权力机关沟通的能力?在其他地方能否成功开展类似的联动行为?这让他们倍感期待 。
万飞也在思考同样的问题 , “这个东西到别处能不能做好?”
在总结了“蓝天下”的联动经验后 , 2017年万飞将“蓝天下”从周边的县市开始扩散开来 , 他发现早期活动的确离不开熟悉的土壤 , 但此后“蓝天下”在其他地方的顺利开展让万飞相信联动的内核是通用的 。 “我们提供的是沟通的方法和协调经验 , 来引起当地妇联、公安等部门的重视 。 ”同时 , 万飞长期为各地的公安等部门提供培训服务 , 在培训中 , 反家暴的意识和常识也慢慢建立了起来 。
5年来 , “蓝天下”联动的很多部门都换了一把手 , 但万飞感觉工作依然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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