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全球通 100斤的金条能拿就带走?男子挑战成功,商家反悔:体验下就行了

事故全球通 100斤的金条能拿就带走?男子挑战成功,商家反悔:体验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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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全球通|100斤的金条能拿就带走?男子挑战成功,商家反悔:体验下就行了】事故全球通 100斤的金条能拿就带走?男子挑战成功,商家反悔:体验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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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在北京某商场 , 一则金砖挑战吸引了许多顾客的注意 。 一名男子参与了从箱子的圆孔中拿出100斤金砖的“大力士非你莫属”的挑战 , 并且成功了 。
他本想着可以直接将金条带走 , 但商家却突然反悔 , 表示只是让这名男子体验一下金砖有多沉 , 东西是绝对不能带走的 。 因此 , 这名男子和商家就“非你莫属”这个充满暗示性的词语开始争论 。 相关人员询问商家时 , 也没有接到他们的回复 。


这名男子可以说是挑战了个寂寞 , 商家这种毫无诚信可言的行为也引起许多网友的诟病 。 从“大力士非你莫属”再加上挑战拿金砖 , 普通人自然而然地被这种夸张又诱人的噱头吸引 , 以为挑战成功金条就会属于自己 , 殊不知商家在玩文字游戏 , 为自己准备好了后路 。 让人不禁感叹 , “中国文化 , 博大精深” 。
虽然“顾客至上” , 但商家追根到底还是要保证自己的利益 。 毕竟 , 1条100斤的金条的市场价可超过了2000多万 , 如果被人轻而易举地拿走 , 那岂不是血亏 。 但自己制定了规则却不遵守 , 欺骗消费者 , 这合理吗?
珠宝商这种套路 , 在商场也层出不穷 。 2018年 , 在广州的一家珠宝店推出了只要能单手拿起50斤的金条超过30秒 , 便可将金条带走的挑战 , 吸引了广大顾客前来大显身手 , 也连带着店里的营业额有了一定的增长 。 虽然有许多顾客尝试 , 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


就在商家沾沾自喜 , 以为可“坐收渔翁之利”的时候 , 一名男子竟挑战成功 , 可同样的剧情上演了 , 男子想拿走金条之时 , 商家却反悔了 。 男子似乎也比较好说话 , 商家便给了男子一万元代金券作为奖励 , 成功保住了金条 。 虽然这家珠宝店对保障顾客的利益方面似乎比上述商家的好了一些 , 但本质上还是违法规定 , 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欺骗消费者 。
对于上述商家的行为 , 我国在民法典的第471条中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商家发布挑战或者其他吸引消费者的规则 , 则属于邀约 , 顾客挑战成功或者消费 , 则属于承诺 , 两者就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 。 按照规则上的奖励机制或者规定 , 商家应如实行使约定 , 按照解释权为商家所有而定并不具有法律效益 。 假如顾客认定商家的奖励机制和挑战内容符合 , 那么顾客就有权力要求商家就需要履行合同上的承诺 , 实施奖励 , 否则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


商家设置这种规则 , 无非是为了引流 , 如果真的不愿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失 , 倒不如实事求是 , 认真制定奖励机制 , 遵守规则 , 何必玩这种文字游戏 , 若是真的做不到 , 那岂不是“得了芝麻 , 丢了西瓜” , 长此以往 , 还会吸引到消费者吗?
随着社会发展 , 各行各业的竞争越发激烈 。 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 , 商家纷纷放出各种大招 , 降价打折促销 , 或者买一送一 。 但有的时候 , 我们会发现实物与商家的宣传不符的现象 , 想讨个说法 , 却被商家以“最终解释权归我所有”为借口而失败告终 。
实际上 , 在《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合同法》中明确规定 , 商家不得以各种方式(声明、通知等)来做出对消费者不公或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规定 , 否则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


而这类“最终解释权”的款项 , 违背了公平原则 , 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 是无效条款 。 若是商家玩文字游戏 , 用解释权来当挡箭牌 , 堵住顾客的声音 , 实际上就是违法行为 , 消费者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
相关部门需认真落实商场规则制度 , 协助消费者在遭遇商家价格欺诈行为时 , 拨打12315电话举报求助 。 与此同时 , 消费者也需要理性消费 , 不要被商家的障眼法欺骗;在消费时 , 调查一下商家的口碑 , 资质等背景资料再谨慎考虑购买;若是消费金额偏大 , 则需要保存好消费凭证或者签订消费协议等 , 以防后顾之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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