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 星期六实控人张泽民梁怀宇夫妇收监管函 减持现违规( 二 )


【中国经济网|星期六实控人张泽民梁怀宇夫妇收监管函 减持现违规】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3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 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72号
云南兆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LYONEGROUPPTE.LTD、上海迈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泽民、梁怀宇:
2020年1月7日 ,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期六”)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上市导致控股股东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云南兆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LYONEGROUPPTE.LTD、上海迈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32.19%被动稀释至28.72% 。 根据星期六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减持股份超过2%的公告》 , 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5月13日累计减持星期六2.06%的股份 。 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LYONEGROUPPTE.LTD、上海迈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星期六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变动已经超过5% , 但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LYONEGROUPPTE.LTD、上海迈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星期六实际控制人张泽民、梁怀宇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于2020年7月18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的规定 。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 吸取教训 , 及时整改 ,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同时 , 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 诚实守信 , 规范运作 ,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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