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青海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11)

史云贵

共建共治共享作为我国社会治理格局的理想目标,体现了党对社会治理认识的不断深化,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积极适应,是党和国家领导者社会治理理念的与时俱进和进一步升华。时至今日,无论在体制上还是机制方式上,都需要回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必须走向开放、平等、包容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公民大众参与社会治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分享一度由公共部门完全垄断的公共决策权。物质匮乏的社会阶段,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冲动尚不突出。但是面对今天新的社会主要矛盾,马斯洛需求规律开始“应验”,人民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个人价值实现的愿望日益凸显,人们对于个人价值的实现更加关注、更加向往。党和政府要充分理解,参与权是民众的宪法权,也是人性需求的组成部分。因此,党和政府要为人民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更多条件。

青海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所有特点和困难,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应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合作治理机制为关键点,从以下诸多方面综合发力。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全面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到治国理政的全部过程之中,融入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环节和细节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的宗旨、执政理念、服务意识落实到构建“为民做主”和“让民做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的合作治理体系的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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