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青海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12)

第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培育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资本。进入治理的新时代之后,应更加善于发挥社会力量尤其是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以及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自2002年党的十六大开始,我国已经形成并朝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格局努力。但是比较而言,我们这只治理的“木桶”,公权板块过长而社会板块过短,需要通过平衡权责、取长补短,才能形成和谐治理格局。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角色,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增长点,是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作者,是社会和谐与秩序稳定的影响者,是社会益慈文化的引领者。应当确立公私权均衡关系的基本原则,合理控制公共部门规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活力。

要根据居民生活多样化需求和服务日常化、持续化需要,以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为基本手段,努力造就一批支柱型、枢纽型、示范型社会组织。一是要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对行业协会、群众文化体育类民非、心理咨询类民非、社会服务类民非、社会服务类社团等5类实行直接登记,大大简化社会组织注册程序。二是分级管理和分类推进。针对社区一些分类细、人数不多的同类组织,可以归并成一个中类和大类综合组织,地域相近的几个社区共同成立一个相对比较专业的社区社会组织,同时服务于几个社区。在确定社会组织类型的基础上采取分类推进的发展策略,对社区兴趣类、服务类、慈善类社会组织重点推进,对社区维权类、政治类社会组织,则有选择的重视其发展。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可以实行年终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形式,尤其是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接受政府资助和奖励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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