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新规,放宽残疾人考驾照的身体限制 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安部出台新规,放宽残疾人考驾照的身体限制 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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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12月7日发布,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支持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的相关条文引人瞩目 。
据了解 , 2003年和2004年 , 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 放宽残疾人考取驾照要求,满足一部分残疾人的开车梦 , 明年实施的交管新规 , 在这个基础上扩大了范围 。
残疾人期待合法驾车
目前,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但由于残疾人驾驶车辆,会有一定的操作障碍 。为此,新规明确了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汽车时,应到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三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 , 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一定要使用规定车型;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辅助装置;听力障碍的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 。
采访人员在采访中发现,因为没有驾驶证,许多残疾人只得偷偷摸摸地开车 。“开车1年多了,能够合法驾车一直是我盼望的事情 。”前山个体经营者阿锋对采访人员说 。阿锋小时候患病,听力有缺陷,但戴上助听器和正常人没有区别 。为了养家糊口,他于3年前经营了一家超市 。阿锋说:“没有车的时候,我只能在店里卖货收银 。”
根据新交规,阿锋的情况在可驾驶机动车的范围 , 他说,“考证和改车手续再繁琐,我也愿意去办理 , 光明正大的开车 , 感觉多好 。”
家住香洲的张先生,因患小儿麻痹导致下肢瘫痪,轮椅和拐杖是他平时出行的工具 , 去远一点就很不方便,“我现在关心是具体如何考证和汽车改装的问题” 。
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需改装
残疾人驾驶汽车,既涉及满足残疾人需求问题 , 又涉及交通安全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困难到底在哪?珠海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向采访人员表示,由于残疾人身体某些部分存在缺陷,有可能不能完成机动车从启动到行驶中的一些基本操作 。新交规对残疾人考证放宽,说明在现有的技术改装范围内,汽车经过改装之后,五类残疾人能够完成相关的驾驶操作 。
【公安部出台新规,放宽残疾人考驾照的身体限制 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将根据公安部颁布的政策及省相关部门的指示,配合其他部门为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保证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而针对残疾人驾驶汽车一定要使用规定车型;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辅助装置的规定,市交警部门表示也会根据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在考证和汽车改装方面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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