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须知 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


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须知 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

文章插图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起始日期是指,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的日期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计算方法如: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75年12月30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5年3月27日 , 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应为2005.3.27-2025.3.27 。公民出生日期为闰年2月29日的,在计算周岁时,遇到非闰年以3月1日为满周岁 。
2003年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 , 规定如下:
1.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2.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4.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须知 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5.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 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 , 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