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是多少 扬州市物业收费


扬州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是多少 扬州市物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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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2013年公布的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扬价服〔2013〕28号) ,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共分七级,分别对应
七级1.6元/月?㎡、六级1.3元/月?㎡、五级1.0元/月?㎡、四级0.8元/月?㎡、三级0.65元/月?㎡、二级0.5元/月?㎡、一级0.3元/月?㎡ 。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在公布的指导价标准范围内,实行公开招标 。
补充内容:扬州市电梯、消防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多少?
【扬州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是多少 扬州市物业收费】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建立扬州市市区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对2013年5月1日后受让土地所建房屋配置电梯的,由建设单位交存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 具体标准为:建筑层数7层及以下的,按18元/平方米交存,建筑层数8-12层的,按20元/平方米交存,建筑层数13层及以上的 , 按22元/平方米交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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