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实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后补领离婚登记证有什么办理条件呢?


唐山实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后补领离婚登记证有什么办理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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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后,补领离婚登记证有什么办理条件呢?
【唐山实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后补领离婚登记证有什么办理条件呢?】当事人持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且同时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补领离婚登记证条件和以下三项要求,即可在全市任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领离婚登记证 。
唐山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中心:点击查看
1.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为唐山市户籍 , 且原办理离婚登记机构为唐山市内婚姻登记机构;
3.当事人婚姻信息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可查,且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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