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为什么不没收全部财产

【贪污犯为什么不没收全部财产】会根据情节轻重没收财产和判刑,但只能没收其本人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不俑没收,但是,其家人的财产是否真实,法院要审核清楚,实事求是地核实其个人的财产后,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规定处罚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 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 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 , 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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