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号码是?


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号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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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什么是120?
1.1986年1月11日,国家邮电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下发了(1986)邮部字第18号《关于启用“120”特种服务号码为全国急救中心(站)的统一电话号码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通信网自动电话编号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卫生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国急救中心(站)使用的电话号码统一规定为“120” 。各地可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逐步启用” 。接邮电部的通知后,国家卫生部立即于1月18日向全国卫生系统及有关单位发出了(86)卫医字第1号《关于启用“120”为全国各地急救中心(站)电话号码的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与本地邮电系统联系,逐步启用“120”急救电话 。国家邮电部和卫生部《通知》下发后,在全国率先启用“120”急救电话的是哈尔滨市急救站,该站于1986年当年启用,并立即在1986年3月15日凌晨2时40分哈尔滨亚麻厂发生大爆炸的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北京市在1988年3月北京急救中心建成后启用了“120”急救号码 。
2.2004年5月17日,国家卫生部、信息产业部颁布了《国家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4]156号)》,第四条规定:“规范医疗急救电话号码的设置,保证“120”电话安全畅通 。“120”急救电话是院前急救机构受理医疗救援呼救、代表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指挥医疗资源、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工具,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 。“120”号码是院前急救唯一特服呼叫号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其他形式的急救电话 。已经设置的,如“96120”、“995”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通信管理局予以关闭,并收回号码资源 。各电信运营企业地方公司要在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协调下,积极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范“120”急救电话的使用,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落地定点单位名单,坚持“保证安全、技术可行、方便经济”的原则,采用直联或转接的互联方式接入到当地“120”急救电话受理点,严禁擅自将“120”急救电话接入名单之外的其他医疗机构;严禁为医疗机构设置除“120”以外的其他院前急救特殊服务电话号码 。各有关电信运营企业要密切配合,保证“120”急救电话的通信安全和通信顺畅 。总之,对于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和“120”特服号码的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和通信企业,要严肃查处其违规行为,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3.2013年11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第十三条规定:“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 。急救中心(站)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中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 。”
二、120急救电话如何设置?
1.对外公布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120.
2.急救中心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机构和指挥信息系统 。
3.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及其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机构和指挥信息系统 。
4.不得冒用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以及“120”名称和标识从事医疗急救相关活动 。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120”呼叫电话进行骚扰、谎报呼救信息、恶意呼叫占用急救呼叫线路等 。
由此,《廊坊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呼叫号码为“120”,急救中心设置“120”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机构和指挥信息系统 。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及其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机构和指挥信息系统;不得冒用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以及“120”名称和标识从事医疗急救相关活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120”呼叫电话进行骚扰、谎报呼救信息、恶意呼叫占用急救呼叫线路等 。”
【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号码是?】(孟洪德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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