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转自诉的有哪些情形,公诉案件可以转自诉案件吗

公诉转自诉的有哪些情形

公诉转自诉的有哪些情形,公诉案件可以转自诉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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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
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诉讼请求 。
公诉案件可以转自诉案件吗自诉案件部分可以转公诉 。自诉转公诉有以下情形: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2、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
什么情况下才公诉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
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
二、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
公诉案件转自诉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侵犯人身或者财产权利的犯罪《刑法》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只有四十多个 。绝大部分犯罪只有检察院才能起诉,公民个人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2、必须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不认为是犯罪,精神病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 。3、起诉的人必须是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可以是被害人,也可以是其他知情人 。法院不接待报案人、举报人,只接待被害人 。被害人不起诉,其他人要求起诉的法院不受理 。必须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 。4、被告人的信息必须准确有人到法院起诉,公安局不给立案,要求法院立案 。法院会问你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 。一样说不上来法院就不能立案 。法院没有义务帮你查找罪犯、抓捕罪犯 。就是自诉人准确说出被告人的住址和身份证号,法院发出传票无人接收,法院也会让自诉人撤诉,法院不能发通缉令 。5、被告人的犯罪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公安局不立案、检察院不起诉,往往是担心犯罪证据不确凿充分,法院会做无罪判决 。被害人不可能收集到比公安局、检察院更多的证据,被害人的法律水平和出庭经验也不可能和辩护律师相比 。被害人自诉的案件胜诉率很小 。6、被害人自诉必须证明公安局不予立案,检察院不予起诉 。
【公诉转自诉的有哪些情形,公诉案件可以转自诉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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