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个孩子抚养费2022标准,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因素是什么

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因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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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因素是:
1、子女的实际需要 。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俩个孩子抚养费2022标准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四、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 。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 。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 。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 。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昌运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第三十亩信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耐耐梁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俩个孩子抚养费2022标准,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因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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