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分界线的宽度

道路交通分界线的宽度规定:
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路面宽度8、5米以上的二级公路在一般情况下 , 其路面中心线应划黄色虚线 , 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路面宽7、0米的二级公路应划路面中心线为黄色虚线 , 可采用10厘米线宽 。
2、凡在不能满足会车视距要求的路段以及穿越大桥、隧道、乡、镇、村等路段 , 应划黄色中心实线 。线宽15厘米 , 受路面宽度限制可采用10厘米的线宽 。
【道路交通分界线的宽度】3、三级、四级公路在一般情况下 , 不强调一定施划路面中心线 , 但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施划黄色中心虚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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