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金」广州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3个月的通告


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3个月的通告
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和省人社厅相关工作要求,延长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3个月,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受理期限截止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长2022年3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申领
一、申领范围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属2021年期间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延长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
二、发放标准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945元/月发放,12月之后(含)的按1035元/月发放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285元/月发放,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35元/月发放
【「补助金」广州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3个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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