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和母亲共有一块耕地,母亲去世后,土地合同上只有自己的名字了,其他兄弟要来分土地赔偿金,这合理吗?

这得看其他兄弟是否是农村户口及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若是国家公职人员则无权分与土地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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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缕清 。

你母亲和你在一个户头上 。比如包括你母亲在内你家共有四口人,十亩土地 。被征用5亩 。那么你母亲被征的土地只能占其中的1/4 。再比如你母亲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只有你们兄弟三人 。那么这1/4中至少又要有你的1/3 。你母亲与你共同生活,你负责照顾的肯定要比其他人多 。根据公平原则,你所占的比例肯定还要多些 。

按照农村养老的风俗习惯,如果你母亲的土地是因为和你在一起居住和生活,由你照顾她的起居,才归你经营 ,这就是利益与责任的挂钩,你母亲的土地收益已经不属于她的财产 。也就不能够作为你母亲的遗产 。其他继承人也就无权要求分配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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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己和母亲共有一块耕地,母亲去世后,土地合同上只有自己的名字了,其他兄弟要来分土地赔偿金,这合理吗?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看楼主的兄弟是否进行了分户,还有跟母亲是否有遗嘱有很大关系 。


自己和母亲共有一块耕地,母亲去世后,土地合同上只有自己的名字了,其他兄弟要来分土地赔偿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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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兄弟没有分户的情况,那么你们就是同一个家庭,虽然耕地的名字是楼主的,但是楼主仅仅是一个家庭的代表,一般这个代表是共同受益人最好,基本都是户主,也可以是父母其中任何一人,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

说到这里我就觉得楼主的父母当初土地确权的时候没做好,干嘛把你的名字写上去,这样对其他的几个兄弟很不公平,因为子女们长大以后要结婚生孩子,可能要进行分户,一旦分户就是两个不同的家庭,对于新分户的家庭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那部分耕地,这样很吃亏 。


自己和母亲共有一块耕地,母亲去世后,土地合同上只有自己的名字了,其他兄弟要来分土地赔偿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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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母亲共有一块耕地,母亲去世后,土地合同上只有自己的名字了,其他兄弟要来分土地赔偿金,这合理吗?】要避免吃这个亏,在分户之前就要一家人协商解决耕地的问题,为避免麻烦也可以通过协议处理,也可以向村里重新提出申请,报批审核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

所以其他兄弟要不要分得土地赔偿金,主要看楼主和母亲是否在同一个户口下,不然楼主的母亲属于土地的共有人,那么赔偿金就应该有其母亲的一份,那这就属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由子女们共同平均分配 。


自己和母亲共有一块耕地,母亲去世后,土地合同上只有自己的名字了,其他兄弟要来分土地赔偿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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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赔偿金还要看是什么时候产生的,是去世前产生的还是去世后产生的,如果是去世前产生的,就属于遗产,子女可共同分配,如果是去世后产生的,土地的性质都发生了变化,其他兄弟姐妹们如果都已经分户出去,又没有协议,自然是得不到这笔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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