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老妈一个人户口在村里,可她已经八十多岁,现在房屋确权登记,用我和妈妈谁的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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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减少后续麻烦,目前你完全可以用你的名字登记,一步到位 。农村的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已进行了一段时间,但登记进度不一,有些地方房管部门早就作了摸底登记,等待发证,有些地方还刚开始 。无论怎么样都必须登记发不动产登记证 。
由于农村人口的特殊性,一些家庭儿女们的户口全都在城市,农村只有年迈的父母,这是登记工作有些尴尬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己经作了明确,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使用产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属集体土地不能继承,子女只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可以出租,但不可拆旧新建,不可以买给城市人和本村以外的人,可以维修保持房屋不倒 。如果农村房屋倒了村里将会收回土地 。
我家的情况跟题主一样的,房子是我出钱盖的,只有母亲在住,现在政策己明确,我也有资格了,所以决定将农村房屋使用权登记到自己名下或登记到城市的侄子名下 。
其实农村房屋自己也不一定会使用,但把证拿在手里就踏实了,保持不倒就是为了把根留住,屋在根就在!
其他网友观点如今农村都在推进土地确权,宅基地确权也是尤为重要的一环,去年年底我们村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土地确权工作,相信很多农村都已经将土地确权证、宅基地证等发放到手了,不过我们村的宅基地证、土地证等压在村委,虽然暂时没发放,不过早晚要发的 。
但关于宅基地确权,房屋确权登记,这些都是对农村的利好,毕竟只有让土地、房屋更加规范化,才能够进一步的提高农村的发展机会 。而且确权持证后,确权证书将作为今后,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等等补偿问题的唯一凭证,所以房屋确权登记对于农村人来说,非常重要 。
我们村房屋确权时,就已经明确规定,并通知了我们全村每一个人,房屋确权是以户为单位的,一户人家确权书上写一个名字,可以是户主,也可以委任其他家庭成员 。在我们村的确权书上,我见到有一栏“土地共有人”的填空,估计是可以允许填写一些共有人 。
不过确权登记用谁的名字,或者共有人填谁,都有严格规定的,首先必须为本村集体内的户口 。看了一下相关土地法,在《房屋登记办法》的第87条中明确指出,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
从这一条上应该能够明确知道,题主家房屋确权登记只能使用八十多岁老母亲的名字,因为只有她的户口属性合规,而题主的户口可能迁到城里了,这是没办法享有确权登记资格的,但题主作为家庭成员的儿子,是有资格享受房屋继承权,以及房屋使用权的 。
另外,如果题主是在读大学生,因为户口迁移到学校,但没有固定经济来源,那么题主的名字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不过鉴于题主老母亲80多岁了,想必题主也早就不是在读大学生了 。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题主虽然没有房屋确权登记姓名的资格,但享有合法的房屋继承权,继承房屋之后,只能使用不能翻建,也没有宅基地拥有权,可以修补房屋,直到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为止 。
在我们这里,村集体一般面对这种情况,会建议继承房屋的人,选择有偿退出房屋,给与一定的现金补偿 。如果继承房屋的人不愿意,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房屋,也可以享有被拆迁的补偿,但是房屋不能翻建、改建、扩建,房屋损坏破败后将被村集体收回 。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
(文/阿冰)
其他网友观点因为只有你老妈一个人户口在村里,别管你老妈多大年龄,房屋确权登记,也只能是登在你老妈的名下了,如果能用你的名字确权登记的话,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
虽然房屋确权登记在你老妈的名下,但是,你不用担心,你老妈已经确权登记的房屋你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新的农村房屋继承的有关规定,房屋是可以与下面的宅基地一起被继承的,也就是说,你继承了你老妈已经确权登记的房子之后,你老妈房子下的宅基地你也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因为你不是农村户口,所以你老妈的农村房屋是不能确权登记在你名下的,既使你是农村户口,如果你们的户口不在你母亲的户口本上,你老妈的房屋确权登记也是不能确权登记在你名下的,虽然不能确权登记在你的名下,根据现在的人性化的管理办法,你都是可以继承你老妈房屋产权的!
【只有老妈一个人户口在村里,可她已经八十多岁,现在房屋确权登记,用我和妈妈谁的名好?】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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