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丧葬习俗,你了解多少?

生老病死是自然中的定律 , 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 从出生到死亡这是一个过程 。当人死亡时亲友们会为死亡的人举行葬礼仪式 , 这使葬礼文化流传了几千年 。丧葬文化 , 也是福建文化 , 几千年历史中的一部分 , 就让小编大家来介绍一下 。
福州早年民间对于丧葬有一套不成文的规例 , 一直延续下来 , 到现在有许多已经逐渐革新简化 , 但还有残留痕迹可寻 。
办丧事 , 首先 , 旧时有句民谚叫做“七七做 , 八八烧” , 就是说人死了要“做七” , 每七天叫一七 , 七七四十九天 , 每一七都要请道士做道场 , 或是请和尚尼姑念经 , 要设灵前桌 , 每日早晚要唱汤、唱饭、点塔香 。七七四十九天 , 并非是足足四十九天 , 中间“孝男”要拔掉一天 , 六七是“孝女”日也要拔掉一天 , 如果是未上寿的“少年亡”(男不到五十岁 , 女不到四十岁)的就不是七天一七 , 只有六天了 。这其间有烧纸屋、烧金银箱等等 。七七之后有“烧六旬”(即六十日)要礼祭 , 一百日也要烧祭 , 一百日之后就要等到“周年”(即一年足)到“三年”(即足二年)就要除服 , 这就是民间所说的“两年足三年促”除服就是孝服已满可以换吉服 , 照常生活 , 不要为孝服所拘束了 。
早年在丧事中有许多陈规陋俗:做官的要告“丁忧”回乡守孝 , 孝服满后再陈请复职 。“三年”守孝中不能参加宴会应酬 , 夫妇不能同房 , 家属不能生孩子 , 否则经人告发就要办罪 。民间虽没有这许多限制 , 但在守孝中是不能婚娶的 , 周年之内也不喜欢参加喜庆 。如遇必须婚娶的 , 可在百日之内操办 , 叫做“借孝” 。官家也有借孝之例 , 如当年曾国藩守孝挂帅 , 就是由咸丰皇帝下旨借孝的 。实际上在“三年”守孝之中 , 有逐渐淡化亲属思念的含意 , 由七七到六旬 , 由六旬到百日 , 由百日到周年 , 由周年到三年 , 逐渐拉长 , 也就逐渐淡忘 。最后只有每年的“忌辰”(逝世纪念日了) 。
其次 , 男子在父母亡过之后 , 就要服丧 。古时谓父死曰孤子 , 母死曰哀子 , 父母俱死曰孤哀子 。在服丧中是十分狼狈相的 , 所以福州有句讽人其貌不扬的人叫“真像孤哀子” , 就是这个意思 。
上寿的人死亡 , 有发素帖(即讣告)及企“屏风”的规矩 , 在素帖及屏风上自称为“不孝男” , 在讣告的尾段是这样写的:“不孝男某某等待奉在侧亲视含殓即日遵礼成服 。”所谓成服就是开始戴孝 。戴孝一般都是首七开始 , 这日叫做“上孝” 。在上孝之前 , 男人要去理发 , 刮胡须 , 否则要等到七七四十九日终七时才能理发 , 孝男穿麻衣带麻帽穿草鞋 , 腰扎草绳 , 麻帽上挂两个棉球 。据民间传说 , 这两个棉球的作用是:孝男在服丧期中要把两边耳朵塞起来 , 任人讥、任人骂、任人说什么坏话都装做听不见 。是否如此也无人考究 。父死挂左边 , 母死挂右边 , 父母俱死挂两个 , 这是按民间习俗男左女右来挂的 。出葬时孝男要手执“孝儿杖” , 杖长三尺 , 糊以白纸絮 。孝儿杖 , 父死用木杠 , 母死用竹竿 。这就是所谓“柴娘罢(父亲)、竹娘奶(母亲)” 。
【关于福州丧葬习俗,你了解多少?】以上所述都是从古训中的“孝道”而来的 , 父母死这样做就算尽了孝道 , 生前是否孝顺就是另一回事了 。现在这些习俗在福州市内已简化了许多 , 但在郊县还保持着 , 其中不乏薄养厚葬 , 大操大办 , 铺张浪费 , 更有甚者互相攀比 , 为办丧事而负债累累 , 污染了社会风气 。这些旧俗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格格不入 , 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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