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中原告能私自扣押被告财产吗?

当然不能 。

唯一正确的做法 , 是原告调查取证后迅速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强制执行申请 , 并提交相关的财产保全请求 。

【法院审理中原告能私自扣押被告财产吗?】个人没有权力扣押他人的财产 , 即便正在民事诉讼之中 。否则 , 我随便指被告一套房上门抢占会乱套的 。

若双方已签署《担保物留置协议》并因此形成财物的实际控制权转移 , 显然不在此题目范围之内 。

其他网友观点

民法所调整的范围为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作为民事主体 ,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能私自扣押被告财产 , 无疑是将主体之间的纠纷处理权限向原告倾斜 , 没有法院的审查同意 , 在诉前不用提供相应的担保 , 那么会导致的结果是会有不同目地的人利用这种权利达到损害被告利益而使自我受益的情况 。法律已经对原告的权益提供了相应的保护 , 即可以申请法院对相应的财产予以保全 , 这种将利益交托于法院的做法 , 不仅体现了居中裁判 , 更有利于对双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在实践中 ,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 , 当事人一方可以按照一般社会所能接受的合法方式对财产予以一定的保全 , 而后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而对于所提及的原告能否私自扣押的问题 , 从问题扣押本身来讲 , 已经超出社会所能接受的范围了 , 毕竟扣押一词已经超出民事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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