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事故区分有哪些


船舶事故区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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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上可以有成百上千的人 , 一旦发生船舶事故往往造成大量的人员损伤和死亡 。那么 , 船舶事故区分有哪些呢?
小编了解到 , 船舶事故可以分为责任事故以及非责任事故 , 下面我们分别分析下吧 。
责任事故
1、船员责任事故:指在作业中违反操作规程 , 违章作业 , 使用不当;违反劳动纪律 , 擅离职守 , 协作配合不当;疏于保养 , 不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 , 自修质量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
2、非船员责任事故:
厂修质量不好:系指违反工艺操作规程 , 施工修理安装不当 , 在规定的厂修项目保养期内发生的机损事故 。
由于材料及燃润料质量差:系指所造成的机件设备材料和成分不合要求 , 所供应的燃润料规格品种不符合标准要求 , 所造成机损事故 。
设计不当:系指新造成或新换的机件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所产生的错误 , 造成的机损事故 。
-已发现隐患并上报技术部门 , 而因工作需要必须坚持工作 , 造成机损事故 。
非责任事故
1、自然损坏造成事故:凡因自然磨损而造成的机损事故 。
2、其它事故:系指不属于有关部门和人员失职 , 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的机损事故 。
事故的分类
事故按其造成损失可分为:轻微事故 , 一般事故 , 大事故 , 重大事故 。参照局津港机字(1991)第299号文件 , 关于印发《天津港机损事故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见表一) 。
事故报告
1、船舶发生机损事故后 , 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
2、凡船舶发生机损事故后 , 不论性质和类别 , 首先应立即报告调度、安技和技术部门 , 而后48小时内有轮机长或当班轮机员正式提交“船舶机损事故报告书” 。如事故原因一时无法填写可留在以后补报 。
3、将事故发生时间、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 并签名 。保护好事故现场 , 以便技术部门调查 。
4、轻微事故也必须写入轮机日志和安全活动记录本内 , 经口头报告 , 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 , 则也要填写“船舶机电设备损坏事故报告书” 。
5、值班轮机员 , 轮机长应对机损事故如实上报 , 不得虚报和隐瞒 , 一旦查清加重处理 。
事故的调查分析
1、技术部在接到“船舶机电设备损坏事故报告书”后 , 应尽快作出决定 , 同时应根据事故的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 , 组成调查小组回同船上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 写出调查报告 , 并提出处理意见 。
2、技术部对发生的机损事故应尽快采取修复和减少损失的措施 , 并将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数字写于报告中 , 也可采取估价的办法来结算直接损失 。
3、对造成机损事故的责任人 , 公司技术部及船舶都应严肃对待 , 对失职人员进行思想教育 , 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 后果严重者 , 应追究刑事责任 。
事故处理办法
1、轻微事故: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不超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的经济赔偿 。2.6.2一般事故: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处以不超过机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的经济赔偿 。
3、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给予不超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的赔偿 。
4、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 并给予不超过直径经济损失5%的赔偿 。
5、因机损事故而处以记大过处分者 , 一年内不得晋级 , 调升工资 , 不得评定技术职称 。
6、已构成犯罪 , 而被司法机关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分的 , 应给予撤消职务、降低工资级别、留厂查看、开除厂籍等处分 。
7、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机损事故的责任者 , 对其应从重处罚 。
8、对那些日常表现好 , 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 应从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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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事故区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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