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遍存在大病致贫现象,你有哪些好的建议?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随着科技的普及 , 农村乃至城市人口的致贫现象还会逐步增多 , 它不因为社会进步而感到轻松、幸福 , 反而时时刻刻都有一种朝不保夕的压力感 , 活越来越少 , 越来越难干 , 而消费逐年递增 , 这也是致贫的一种根本现象 , 毕竟富裕的人是少数!
其他网友观点在农村 , 多数村民本来就没有多少存款 , 一旦患有大病 , 就直接返贫 , 这是导致农民致贫的重要原因 。由于医疗保险管理乱像重重 , 致使参保的农民没能从中受到多大的实惠 , 特别是患有大病的村民入院治疗以后 , 只能报销很少一部分医疗费 。既然是大病 , 就不能在当地三甲医院以下的小医院治疗 , 而到省城以上的大医院治疗 , 报销比例却逐渐减少 , 出院以后报不回来多少钱 。建议大病患者去省城以上大医院治疗时 , 门诊费和住院费都要按比例报销 , 报销比例是:结账时总费用一千元 , 农民大病患者只交一百元 。坚持这种报销方法和报销比例 , 不但能够杜绝医院乱开非报销药品品种现象 , 还能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和手术费用昂贵的问题 , 避免农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贫 。
其他网友观点因在民政部门工作 , 我简答一下这个问题 。
首先 , 农村因病致贫的情况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基本原因无非两个:一个是 , 总体上来说 , 农民家庭收入有限 , 扺御重大疾病的能力比较低;另一个是 , 一些重特大疾病的治疗费用确实是很高 。
其次 , 防止因病致贫 , 最基本的政策途径大概有三个:
1、一定要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 未完全两项制度整合的地区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简称新农合) 。对于目前的农村居民 , 这是最基本的、由家庭和政府共同构筑的第一道防波堤 。只要参保了 , 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第一次报销待遇;如符合相应的条件 , 自动享受大病保险的第二次报销待遇 。从现在开始收缴2020年的参保金 , 每人缴费标准250元/年 , 相应地国家给每个人补助520元 。一旦参保 , 等于没有生病的参保家庭共同为你负担报销费用 。并且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 , 也等于自动参加了大病保险 , 就完全可以享受两次报销待遇;同时 , 国家也在想方设法提高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 。虽然各地的具体政策细节有所不同 , 如果医疗费用在10万-50万元范围内 , 起码能报销60-70% , 两次报销之后需要自付的数量会大幅度下降 。假如不参保 , 20万元也好 , 1万元也罢 , 就必须100%自己掏腰包 , 国家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去帮助你 。
现在 , 网上对城乡居民医保有各种各样的负面说法 , 都有各自的视角和出发点 , 我认为确实是不公平的 。个人一年250元 , 国家给个人一年负担520元 , 怎样就满意了?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 。去年全国统计: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是8.9亿人 。假如:国家给每个人每年再补助1000元的话 , 仅此一项 , 财政每年就得多支出8900亿元 。看到这个数字 , 我都有些头晕啊 , 太大了 。我国去年的财政总收入是18.5万亿元 。
2、申请纳入低保 , 这是政府提供的第二道防波堤 。毫无疑问 , 要申请低保待遇 , 有非常严格的条件的 , 要纳入 , 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这是基本前提 。对于因病致贫家庭来说 , 申请低保待遇的基本依据是:患者的治疗费用经过两次报销之后 , 剩余的、应由家庭自付的金额依然很大;而支付自付部分费用的支出 , 严重拉低了家庭收入 , 造成家庭入不敷出 , 导致因病致贫 。政策上不允许把医院结算单的总金额做为申请低保的依据 。
纳入低保之后 , 可以享受的待遇有三个:1)立即发放低保金 , 马上缓解家庭沉重的医疗费用负担;2)在以后年度 , 由政府资助部分或全部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 。
【农村普遍存在大病致贫现象,你有哪些好的建议?一起来讨论一下吧?】3、获得低保待遇 , 自动获得医疗救助(俗称大病救助)报销资格 。这是政府提供的第三道防波堤 。尤其是目前农村扶贫攻坚期间 , 医疗救助报销的正是经过上两次报销之后的余额 。目前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断提高 , 十分地给力 , 对减轻经济困难群众的沉重医疗费用负担 , 发挥了巨大作用 。这就是第三次报销了 。但仅适用于医疗救助对象 。要说明的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三类人 , 范围比较窄 , 但有些地方政府适当扩大了救助范围 , 一切以地方政策为准 。
另外 , 对因病致贫家庭来说 , 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目前 , 临时救助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范围 , 加大救助力度 。
最后、在经济上允许的情况下 , 由家庭自己购买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 , 做为社会保险——即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充保险 。目前 , 商业医疗保险的品种很多 , 但大多与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相衔接 , 即:报销所有经过以上报销程序之后的剩余部分 。这样做 , 就由自已投资 , 为家庭构筑第四道防波堤 。这对于减少因病致贫 , 实际效果也很好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保险——无论是社会保险 , 还是商业保险——社会上普遍性地认识不到位 , 有比较严重的偏见 , 城市地区情况好于农村地区 , 经济发达地区好于贫困地区 。另外 , 经济实力有限 , 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普及率很低 , 严重限制了商业医疗保险在防止因病致贫中重要作用的发挥 , 确实令人沮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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