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补偿、大病救助、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这些概念都有什么关系?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参与过多年的大病救助的管理工作,比较熟悉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
一、我国社会保险的总体概况我国《社会保险法》把参保对象分为三类人,即: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后来又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类予以整合,统称城乡居民 。这样一来,参保对象只有两类人,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 。城镇职工泛指所有有工作的人,城乡居民则指除城镇职工以外的所有人,具体包括所有没有工作的城镇户口的居民和没有参加工作的所有农村居民 。
【新农合、大病补偿、大病救助、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这些概念都有什么关系?】而社会保险的险种,最重要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前者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需要,后者保障基本医疗费用的需求 。另外,还有三个险种,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只适用于城镇职工这个大类中的企业职工 。
因此,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1、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五种,如果加上住房公资金,就是所谓的“五险一金”,共六种 。2、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只有两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
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和构成由于题主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并且都使用的是习惯称呼或者旧名称,下面分三个层次予以介绍:
1、基本医疗保险类 。在《社会保险法》中有三个险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 。城乡居民医保,全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前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而来的 。因此,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只有两个险种: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很清楚,新农合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只是经过了整合,现在叫法不同而已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其基本医疗保险是城乡居民医保,而不是新农合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这类专用名词,己经停止使用了 。应该指出的是:两种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全体国民,适用于所有人,对所有参保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无任何区别 。每一位国民,应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做为自己的医疗费用来源;但不允许同时参加两种,即便参加了,也不允许享受两种报销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本身的报销是第一次报销 。
2、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 。我国大病保险的启动时间并不长 。在前期试行基础上,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发布,正式在全国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 。对于大病保险,国家的定位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 。”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坚持统筹协调、政策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承办;坚持稳步推进、持续实施 。要求覆盖到所有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其目的是切实有效地减轻大病患者的看病就医负担 。
对于城乡居民来说,只要个人缴费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等于同时参加了大病保险 。其根本原因是大病保险的参保金,是从城乡居民医保的基金中按比例划出的,统一交给中标的、承担大病保险具体业务办理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专业化运营,不再另行缴费参保,具体业务由保险公司办理,医疗保障部门予以指导、监督 。
目前,国家要求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1、降低并统一起付线,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3、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这些措施是十分给力的 。
大病保险的参保人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完全一致,政策上无缝衔接,完全配套,是对第一次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的又一次报销,一般称为第二次报销 。换个角度说:大病保险的报销对象也就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唯一的要求是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的金额,必须符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要求 。
顺便说一句:虽然国家没有统一政策安排,各省、市、自治区也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具体做法,在城镇职工中开始试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各省、市的具体名称有所不同),这样做,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之后的余额当然也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只是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参保金,必须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扣除,要另行收费,按规定的渠道统一交商业保险公司办理 。
3、经济困难对象的特殊报销——医疗救助 。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启动时间比较长了 。刚开始时,分城市、农村两种类型,分别称为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 。其后又对两者进行了合并,称为城乡医疗救助,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直接称为医疗救助 。与官方称呼相对应,民间老百姓俗称为大病救助,有的称为大病补偿,也很形象、贴切 。
医疗救助制度自设立后10多年来,一直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直到今年4月,才划归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机构——各级医疗保障局负责管理 。
医疗救助的主要救助对象有两类人:特困人员、低保户 。在扶贫攻坚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也被纳入救助范围 。虽然各地按当地实际情况,不同程度地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也纳入了救助范围 。甚至扩大到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也实施救助 。至于扩大到何处程度,应以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为准 。不论怎么说,未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人,不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由于是对特殊对象的特殊补助和报销待遇,涉及到的人员并不多,一般称为第三次报销 。当然,各地的具体政策各不相同,地域特色明显 。
医疗救助资金的具体用途有两种:1、由政府全额资助或定额补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2、区分不同的对象,按不同的比例,对救助对象经过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两次报销之后的余额,又一次予以报销 。
另外要强调一下:政策上一般不允许城镇职工享受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 。
三、以上这些概念都有什么关系?综上所述,最后概括一下:
1、新农合是原来针对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现在改称为城乡居民医保,适用于没有工作的所有居民,是第一次报销;
2、大病保险有两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但参保资金来源完全不同,区别很大 。适用于所有参保对象 。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和延伸,是辅助性、补充性的医保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并具体办理报销事宜 。是第二次报销 。
3、大病救助、大病统筹是民间俗称,其官方名称为医疗救助,是对特殊对象的特殊补助和报销方式,医疗救助资金即可以用于资助救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又可以直接报销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之后的余额 。适用对象范围比较窄 。
其他网友观点简单的说几句 。
目前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两大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前者参保人群为企、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等;后者参保人群为上述人群之外的那部分人,是参加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那部分人,也可以理解为无工作单位的普通大众,即“普通老百姓” 。
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已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覆盖农村老百姓的“新农合”的叫法基本成为过去式 。但是目前老百姓依旧喜欢将自己参加的居民医疗保险处称作“新农合”,可见新农合的概念深入人心 。
因此,题目所说的“新农合”,就是目前老百姓缴费参加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 。它所给报的费用,叫做基本医疗报销 。
后来,为了解决老百姓大额医药费用报销、解决‘因病返贫’等问题,又提出了“大病保险”政策: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报销后,再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一部分费用,老百姓喜欢叫做“二次报销” 。这部分资金来源是从居民医保资金中划出来的 。
经过基本医疗报销、“二次报销”后,如果病人的自负费用超过一定的数额,并且所患疾病符合标准,就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这叫作“大病救助” 。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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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我要是能捋明白我就是孙子!!我这样的能占绝大多数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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