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辞职后办理退休手续时,辞职前的工龄还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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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 , 国企员工辞职以后 , 办理退休手续时 , 辞职前的工龄还计算吗?当然是可以计算的 , 只要是你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 , 那么这一年的有效工龄都是可以计算在内的 , 实际上我们所说的工龄指的就是养老保险的 , 实际缴费年限 , 当你拥有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时候 , 那么在最终办理退休的过程中 , 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 都可以有效地计算成自己养老金的待遇 。

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你只要在工作单位工作 , 作为工作单位来讲 , 都必须要依法来给我们承担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 还有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 这是无可厚非的 , 所以说你在工作单位比方说你工作了5年时间 , 那么你就拥有5年的累计交付年限 , 当你离开工作单位以后 , 那么你的这个社保待遇就会处在一个停止缴费的状态 , 就没有办法通过企业单位来继续交费了 , 你只能够自己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来继续参保交费 , 但是之前的年限都是能够正常计算的 。

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 , 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来继续参保就可以了 , 如果说你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 , 比如说自己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缴费 , 那么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 因为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参保缴费和我们企业在职职工的参保形式是完全一致的 , 因为都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范畴 , 都是可以有效的累积自身的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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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 , 国企职工辞职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 , 辞职前的工龄还计算吗?当然是可以计算的 , 我们所谓的工龄一般情况下指的是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 再加上你的系统缴费年限 , 如果你是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 , 那么你就会拥有视同缴费年限 , 而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也是可以累积到我们的有效缴费 , 年前当中去 , 最终都是可以正常来计算 , 我们退休金的待遇自己的缴费年限越长 , 那么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只会更高 。

自己在辞职以前还是下岗以前 , 那么只要是在工作单位里工作过 , 并且通过工作单位来正常交纳社保 , 没缴纳一年的社保都是可以正常的累计计算的 , 那么我们在办理退休的时候 , 如果说你没有将这一部分社保关系正常的转移出来 , 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社保关系需要转移出来之后 , 进行累计合并计算就可以了 , 再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 , 都会严格地按照自己本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养老金待遇的高低 。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说 , 自己在辞职之前的那份工作当中确实没有交纳基本养老保险 , 如果说自己没有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 , 并且没有缴费明细也没有缴费条件 , 甚至没有建立社保账户 。那么就不能够认定为所谓的工龄你的实际缴费年限将根据你的实际参保年限来决定 , 所以最终在计算退休的过程中 , 将根据你正常的参保条件 , 比如说无论你是按照灵活就业的 , 方式来参保缴费 , 还是在新的工作单位来参保缴费的 , 将根据自己的实际缴费年限 , 来确定养老金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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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错误的认为:辞职了 , 辞职前的工龄就没了;档案没有了 , 我的总做就白干了 。作为国有企业的HR , 曾经也有辞职的职工在离职前问我类似的问题 。工龄的计算方式主要有合并计算、连续计算2种 。辞职前的工龄还算吗 , 这需要具体分析 , 主要看你的工龄是如何认定的 。一般来说 , 工龄认定主要以当地建立社保缴费制度的时间为临界点: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 , 重点看个人的工作经历和人生经历 。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 , 主要看个人与企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招工备案手续等等 。下面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 , 为你做具体分析 ,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


国企职工辞职后办理退休手续时,辞职前的工龄还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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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社保缴费制度前 , 工龄是如何认定的?

1.在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 , 工龄是非常重要的 , 影响养老金的计算 。

因为它可以作为核算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 , 直接影响个人过渡性养老金的金额的多少 。

因此:对于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的群体 , 必须要做工龄认定 , 否则视同缴费年限无法确定 , 对个人将是极大的损失 , 退休后的养老金将大大缩水 。

2.建立社保缴费制度前 , 应如何进行工龄认定?

第一步企业应统一为建立社保缴费前的职工进行工龄认定 。企业经办人携带职工身份证、户口本、人事档案到人社局进行工龄认定 。

第二步人社局负责工龄认定的工作人员重点对职工的人事档案和能够证明工作经历、人生经历的原始材料进行审核 。审阅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招工材料、人员安置材料、《上山下乡登记表》、《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等等 。都可以进行工龄认定 , 核算视同缴费年限 。

第三步企业经办人员在人社局工作人员指导下 , 填写《工龄认定表》 , 此表将作为职工退休以后核算视同缴费年限的重要依据 。

注意:在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 , 有以下情况发生 , 此期间则不计算工龄 。

1.职工在劳动教养期间 , 不论是否开除公职 , 均不计算连续工龄 。

2.违犯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 , 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 , 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国企职工辞职后办理退休手续时,辞职前的工龄还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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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社保缴费制度后 , 工龄是如何认定的?

1.在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 , 工龄不直接影响养老金的计算 。

(1)由于全面建立社保缴费制度 , 人们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 工龄对养老金的影响就不像以前那么大了 。退休时 , 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准 , 不以工龄作为核算缴费年限的依据 。

(2)但这并不意味着工龄不重要 , 工龄作为衡量一个人工作经历和资历的重要标志 , 影响个人职务晋升、带薪休假、经济补偿金等待遇的计算 。

2.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 , 应如何进行工龄认定?

一般来说 , 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 , 劳动关系逐渐规范化;加之退休后 ,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主要与实际缴费年限挂钩 , 所以工龄认定逐渐淡化了 。那么职工应如何判断呢?

(1)看职工与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

(2)看企业是否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

(3)看企业是否为职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

简言之: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为职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 即可认定为有工龄 。

注意:

1.即便职工与企业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 但是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未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 也是无法认定为有工龄 。

2.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继续工作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 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应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 。

三、国企职工辞职后办理退休手续时 , 辞职前的工龄还算吗?

第一步: 初步判断个人的参加工作时间 , 以及是否有知青、参军等经历 。

1.对于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的群体 , 要进行工龄认定 , 核算视同缴费年限 。

2.对于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的群体 , 要看自己劳动合同、招工备案材料是否齐全 , 从而确定自己的工龄 。同时 , 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确定实际缴费年限查询 。

第二步: 判断自己是否有劳动教养、处分、判刑等经历

如果有上述经历 , 此期间的工龄无法计算 。

例如:张三是一名国企职工 , 1985年10月 , 他参加工作 , 1991年10月-1992年10月 , 他被劳动教养1年;1995年10月 , 他所在城市开始建立社保缴费制度 , 企业开始为其缴纳社保;2000年10月 , 他辞职了 , 直到2005年10月 , 他再次找到工作 , 辞职期间 , 张三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找到工作后 , 公司开始正常为他缴纳社保费用;2020年10月 , 张三办理退休手续 。那么张三的工龄和累计缴费年限分别是多少呢?

张三的工龄:2020-1985-5-1=29年

张三的累计缴费年限:2020-1985-1=34年

分析:

1.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劳动教养1年 , 这期间 , 既不能计算工龄 , 也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 应该减少1年 。

2.2000年至2005年 , 5年期间 , 张三处于辞职状态 , 工龄应减少5年 。辞职期间他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 可以纳入实际缴费年限 。

写在最后:

1.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 , 员工在辞职前 , 一定要算好“工龄”的账 。

2.对于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的群体 , 一定要做工龄认定 , 否则会影响视同缴费年限 , 进而影响个人养老金待遇 。

3.对于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的群体 , 工龄认定主要以劳动用工备案的手续、劳动合同等为主要认定依据 。


国企职工辞职后办理退休手续时,辞职前的工龄还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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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用人单位 , 尤其是劳务派遣公司 , 为了谋求公司利益 , 规避经济补偿金 。经常更改公司名称(或营业执照) , 把和工人的劳务合同2年一签 , 工龄归零 。明明工作了十几年 , 工龄缺被清零了 , 对此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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