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查询 健康宝已“加密”

_原题是:为他人查询 健康宝已“加密”
网售明星健康宝照片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后 , 警方和健康宝的开发部门均已采取相应行动 。 12月29日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发现 , 目前健康宝为他人查询核酸检测结果的功能已进行了“加密” , 必须由本人人脸识别后才能进行相应查询 。 不过 , 之前被网友口诛笔伐的贩卖照片行为却依然在部分社交平台发生 。 律师表示 , 对明星健康宝上的图片进行贩卖已经涉嫌侵犯肖像权 , 严重者可以追责 。
发现
5毛钱100张!还有人在卖明星健康宝照片
“45张两元”、“70张两元”……最近 , 有人通过网络明码标价“叫卖”明星的健康宝照片 , 如此明目张胆地侵犯公民隐私 , 警方和相关部门表示已介入调查 。
昨天 , 北青报采访人员发现 , 在社交平台上仍有相关交易 , 而在涉及某些明星的微博评论区也存在大量包括“求私”、“私发”等进行索取与售卖的关键词 。 北青报采访人员随机选取3名售卖者发现 , 在一些聊天群里能够直接看到流传的明星健康宝打包图片 , 仍有人尝试贩卖 , 但是出售价格并不相同 。 这些明星健康宝照片要价有1元80张、0.5元100张、2元45张等不同类型 , 单张价格从0.005元到0.04元不等 。
添加其中一名售卖者微信并支付0.5元之后 , 北青报采访人员收到他发来的百度网盘链接及网盘提取码 , 里边真实包含100张明星健康宝照片 , 包括易烊千玺、王俊凯、朱一龙、肖战、宋威龙等当红明星的照片 。
在北青报采访人员收到的健康宝截图中 , 不仅有明星的照片、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缩略 , 还有该明星的核酸检测机构、检测时间及结果 。 除有偿售卖外 , 采访人员发现还存在部分网友进行无偿分享 。
就“明星健康宝照片泄露”事件 , 北青报采访人员致电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部门 , 对方表示将会有官方通报 。 健康宝的研发机构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 , 正在跟进调查此事 , 有进展会及时通报 。
进展
代查功能已“加密” 想查先人脸识别
昨天下午 , 北青报采访人员尝试使用“北京健康宝”他人代查核酸检测结果功能 , 发现与之前只需要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的状况不同 , 目前查询必须使用人脸识别认证 , 采集完被查询人的照片才能使用该功能 。 和此前媒体报道的查询时只需输入被查询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比 , 这一功能已经进行改进 。
针对舆论关注的明星照片被泄露事件 , 奇安信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专家建议:第一 , 应用提供商应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技术机制 , 如多重验证加强身份管理、最小权限管理、对特权账号安全管控等;第二 , 监管机构应持续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检测 , 加大对侵犯用户隐私的问责力度 , 使得全社会形成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第三 , 相关部门及企业应着力加强对用户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 , 提高用户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 对于个人而言 , 不要随便扫来路不明的二维码 , 以防“钓鱼事件”发生 。
律师
擅自出售他人照片构成侵权
关于明星健康宝照片被出售的问题 ,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金剑南律师认为 , 如果出售人员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其照片以达到谋利的目的 , 该出售者已构成侵权 。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 , “公民享有肖像权 , 未经本人同意 ,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 , 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 “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 , 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 , 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 ”故相关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
如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向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 将视具体情况确定其应承担什么责任 。
【|为他人查询 健康宝已“加密”】文/本报采访人员董振杰实习生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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