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典型案例 |涉《梦幻西游2》网络游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二 )



本案是全国首例网络游戏领域垄断案件 , 也是首例涉及并厘清知识产权的法定垄断与《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市场垄断关系的案件 。 本案分别从网络游戏的商品特性、用途、价格、获得渠道等对玩家需求的影响 , 游戏厂商供给替代可能性等角度 , 深入分析了游戏直播企业竞争的相关市场范围 , 并对粘性高、具有强网络外部性的网络游戏的锁定效应作出客观评价 , 指出游戏直播企业应以整个网络游戏服务市场为范围来规范自身的竞争行为;网络游戏作为精神消费产品 , 内容和服务才是影响玩家选择的首要因素 , 游戏制作手段、画面类型、战斗模式、核心玩法、游戏平台等不同类型或合理的价格差别等 , 均不足以对消费者需求造成影响 。
本案从防止著作权利滥用的角度对游戏产业的发展规则作出明确司法回应 , 广受游戏行业及相关游戏爱好者的关注 , 对依法治理游戏市场乱象、明晰产业竞争规则、引导产业有序发展、预警游戏垄断、推动广东省司法积极服务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
(来源:知识产权家)(图源网络 , 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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