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格兰仕与新宝股份对簿公堂 家电业知识产权纠纷何时休

日前 , 格兰仕集团与新宝股份就一起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对簿公堂 , 让家电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再度成为业界关注焦点 。
据悉 , 格兰仕公开指责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宝股份")与关联企业及刘银波等涉嫌非法获取、使用格兰仕磁控管产品商业秘密 , 侵权规模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 不过 , 新宝股份方面随即予以否认 。
据采访人员了解 , 磁控管为格兰仕微波炉的核心部件及其核心竞争力 。 2000年 , 格兰仕创建磁控管制造部 , 进行磁控管相关技术的自主研发 , 次年9月 , 磁控管核心技术难题宣告攻克 。 截至目前 , 格兰仕累计投入超10亿元 , 已自主研发多代磁控管产品 , 并配套研发出磁控管产品的相关技术 。
业内专家认为 , 若新宝股份与关联企业侵权行为属实 , 即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企业剽窃同行商业秘密 , 会严重破坏家电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 。 家电企业在发展上游核心产业链时 , 应该依靠自主技术创新 , 而不是侵犯同行的知识产权 。
格兰仕老员工疑为"内鬼" , 被指盗取商业机密后另立门户
在这起涉嫌商业秘密侵权的案件中 , 新宝股份关联企业美格电子法人刘银波为案件的关键人物 。
据格兰仕方面提供给采访人员的资料显示 , 刘银波曾于2000年7月入职格兰仕 , 曾在格兰仕磁控管制造部门工作近二十年 。 在职期间 , 刘银波曾任磁控管制造部综合管理科副科长兼技术工艺组组长 , 参与了格兰仕磁控管技术的核心研发过程 , 掌握格兰仕磁控管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装、工艺等整体流程技术信息 , 为格兰仕核心技术人员 。
2017年1月 , 刘银波以回老家为由提出了辞职 。 在刘银波离职后 , 格兰仕对其工作动向持续关注但并未发现异常 , 直至格兰仕磁控管其他几位核心技术人员也陆续离职 , 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格兰仕的高度重视 。
随后 , 经格兰仕调查 , 刘银波2016年在格兰仕任职期间 , 通过电子邮件向东菱威力发送涉及到格兰仕机密的成本、技术信息 , 同时接受了东菱威力的聘任合同 , 被聘用为东菱威力技术负责人 。
天眼查信息显示 , 东菱威力是新宝股份的关联企业 。 在东菱威力占有15%股权的佛山市顺德区凯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由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 后者为新宝股份的实控人 。 新宝股份与东菱威力的法人均为郭建刚 。
在刘银波从格兰仕正式离职后 , 由东菱威力100%控股的美格公司也随即成立 , 并由刘银波出任该公司法人 。 天眼查信息显示 , 美格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研发磁控管、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等 。
格兰仕方面表示 , 美格公司大量生产使用了格兰仕商业秘密的磁控管产品 , 并全部供应给东菱威力 , 所生产的磁控管产品上印有"新宝股份"的注册商标及英文企业名称 。 东菱威力则是使用被控侵权的磁控管产品用于其微波炉产品的生产 。
其实 , 早在今年7月 , 格兰仕就曾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得立案 。 案件办理过程中 , 除扣押几十个涉案磁控管成品以及部分零部件外 , 涉案的其他产品、设备、财产尚未被扣押或查封 。 10月 , 刘银波投案自首 , 目前仍在刑拘中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表示 ,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标准 , 有以下三点重要因素:密点构不构成商业秘密?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的产品到底有没有使用?损失有没有达到50万的立案标准?
游云庭指出 , "就刘银波案来讲 , 刑事拘留后有没有批准逮捕?如果是的话 , 那就证明以公安机关的侦查情况看 , 检察机关初步认定其构成了犯罪 。 "
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孙佳恩称 , 若格兰仕方面陈述属实 , 刘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 , 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 之后需要对被侵犯的技术信息进行非公知性司法鉴定、同一性鉴定 , 并对造成经济损失进行评估;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 公安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逮捕 。
涉案双方各执一词 , 家电业知识产权纠纷何时休
由于新宝股份及其关联企业仍在进行磁控管产品的生产工作 , 今年10月 , 格兰仕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 起诉新宝股份、东菱威力、美格公司及其法人刘银波 , 要求停止侵权 , 并赔偿损失 。 目前 , 民事起诉已经获得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立案批准 。
新宝股份官方随即发布公告称 , 此事与公司无关 , 从未生产、销售过磁控管 , 上市公司与东菱威力之间也无涉及微波炉、磁控管等相关产品及材料的交易 。
采访人员曾多次致电美格公司核实相关情况 , 不过截止发稿 , 电话尚未接通 。
针对新宝股份在公告中所述的情况 , 格兰仕方面对采访人员表示 , "从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认证信息来看 , 新宝在FCC官网上进行认证的产品就是微波炉 , FCC ID为TU5XB23162616 。 "
格兰仕方面同时指出 , 根据格兰仕取证的微波炉中 , 其中一个2019年10月24日生产的磁控管上标示了SUNBOW Xin 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 , ltd. 。 "如果新宝未在磁控管品类上注册"SUNBOW" , 却在生产和销售中进行使用 , 这难道不是事实侵权?"
至于新宝股份称公司的官方认证英文名为"Guangdong Xinbao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s Co. , ltd."而非格兰仕举证中所述"Xin 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 , ltd." 。 格兰仕表示 , 根据FCC认证资料 , "Xin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 , Ltd."的FCC认证地址与广东新宝的注册地址一致 , 与新宝股份官方邮箱也一致 。
随后 , 新宝股份董秘办公室表示 , 公司回应以前述公告为准 , 法务部门会跟进与格兰仕的诉讼 。 关于格兰仕提出的FCC信息疑点 , 公司董秘办公室回应称 , "这些比较专业 , 我们会找专业部门去处理" 。 对于刘银波被刑拘 , 该公司方面则表示公司并不了解 。
针对这起侵权案 ,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 , 格兰仕诉广东新宝的本质 , 可以说是知识产权里商业秘密的维护问题 。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认为 ,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 特别是商业秘密的保护 , 能够有力促进创新 , 促进产业的发展以及升级换代 , 对于社会主义的建设、创新战略的健康发展起积极的作用 。 "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武双教授则指出 , 竞争对手假借人才流动机制非法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 就要通过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和刑事案件获得救济 , 打击那些窃取商业秘密的人 。
商业秘密|格兰仕与新宝股份对簿公堂 家电业知识产权纠纷何时休】"若广东新宝与关联公司侵权行为属实 , 那就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企业剽窃同行商业秘密 , 会严重破坏家电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 。 家电企业在发展上游核心产业链时 , 应该依靠自主技术创新 , 而不是侵犯同行的知识产权 。 "资深产业经济观察家梁振鹏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