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六大不返还彩礼情形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六大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 。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 。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 。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 。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六大不返还彩礼情形】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 。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 。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希望上面介绍的六大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