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兄弟分家,一个赡养爹、一个赡养娘,把爹娘分开赡养,这合法么?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东庄的大路,二路两兄弟分家,就是把爹娘分开,一个赡养爹,一个赡养娘 。几十年过去了,人们们屡屡提起,当做不应该的榜样 。

分家那年,爹娘刚在前两年努着力气给大路盖了房,成了家,也有了孩子 。二路也二十多岁了,不断有人提亲,都是因为房子的问题砸了锅 。爹娘也一时拿不出钱来给二路盖房子 。这天又有人来给二路提亲,女方的条件还是必须有自己的独院和房子 。爹娘沒有办法,找来当家長辈给兄弟俩分家 。自己老家的房子院落归二路所有,爹跟大路生活,娘跟二路生活 。女方才跟二路成了亲 。从此,爹在大路家包揽了地里的庄稼,娘在二路家洗衣做飯,照顾孙女 。

开始,按照约定,爹娘还一起住在二路家的西厢房 。时间長了儿媳有了意见,吵过几次架以后,爹搬到了大路家的西房 。自此,几十年的夫妻成了陌路人,有时候十几天见不了一面 。爹因为長年劳累,肠胃一直不好,缺少了娘的细心照料,肠胃病越来越闹得频繁 。不到两年已是骨瘦如柴 。好多人劝说两兄弟,让二老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好互相照料 。最后还是沒有说好,又过了两年,爹去世了 。娘悲恸欲绝,没过多長时间,病倒在床上 。二路媳妇照顾長了,又有了意见,两妯娌不断闹意见,各有理由 。病床上的娘得不到很好的医护,心里还生气,不久也亡故了!

几十年过去了,三里五乡的人们仍然忘不了这件事 。经常拿出来教育儿女,当做反面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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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合不合法问题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至于怎么赡养,法律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

在农村多子女家庭,子女与父母住在一个村,或者离的不远,一般流行父母轮流到子女家去住,我不大赞成这种养法 。我想子女能否轮流到父母家尽赡养义务?

这家有两个儿子,他们採取一个养爹,一个养妈的赡养法 。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呢?

他们觉得这样赡养公平 。一人养一人,谁也不多养,谁也不少养,两个儿子都养着老人了 。似乎不偏不向,不亲不疏,不厚不薄 。

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1.少年夫妻老来伴 。老俩口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到老了因赡养问题被儿子给拆帮了 。好比一对老鸳鸯拆帮能好受吗?虽然不能上纲上线合不合法问题,但是我觉得这么做是合不合情理的问题 。人到老了也需要情感,需要精神需求 。赡养不局限给吃几口饭,也包括情感需求 。但儿子的赡养,无法代替老伴之间的情感需求 。因此这样养法,没有顾及父母的感受,似乎人老的父母就不用感情了,是对父母感情上的抹杀,也是一种意想不到的残忍 。子女懂得父母的心,讲孝,不该分开养 。

2,这样分开养,势必把父母的财产比如房子,土地,存款等提前分光 。父母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房子没了,到老了住在儿子家 。地没了,吃儿家的饭,成了白吃饭的人 。存款分了,自己兜里没钱 。需要买点啥,得向管钱的儿媳要小钱,看脸色,没有尊严 。

3,身体没病还好说,一个老的生病住院,儿家花钱治病 。另一个老的没病不用花钱治病 。花钱的儿家可能觉得吃亏了,后悔不该分了 。或者让另家儿子掏钱摊钱,这家不同意,美其名曰看病责任制 。这不产生矛盾吗?

那么怎么养老?我意父母还是在自己家好 。老两口能动弹,把土地让儿子种,儿子拿赡养费 。老两口不能动弹了,儿子家轮流出人上父母家伺候,这样父母有尊严 。离的远,忙不开,雇人护理,或送养老院 。

其他网友观点

【村里兄弟分家,一个赡养爹、一个赡养娘,把爹娘分开赡养,这合法么?你怎么看这个问题?】这个不合识,是叫未死先分,做儿子于心何忍,理各钱粮让二老生活在一起有个照应和商谈,有朝一日也轮到你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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