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五 )



二、验收前提的具体工作如下:

1、由施工单位提供自检合格证明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2、工程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认的相关文件(浙江省标准表格为准);

3、具备《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中所规定的四张统表及其可追逆文件;

⑴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⑶使用功能和安全检测检验记录汇总表

⑷施工现场抽检试验检测记录汇总表

⑸原材料、设备、构件及外购成品材料报验审批记录汇总表

⑹其它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

4、施工单位写出施工过程情况汇报 , 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送征求意见 , 其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评价 。

5、监理单位作出《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范文网)

6、当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该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 , 责成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发出分部工程中间验收报告 。各单位应派出有资格人员参加验收 , 所有设计、勘察等参加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 。

7、监理单位在四张统表中填写验收结论 , 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与合同印章一致的印章 , 验收程序结束 。

8、单位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及城市档案馆资料交送由建设单位完成 。

二、验收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

⑴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必须全部合格;

⑵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该合格 。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 , 可以有个别偏差 , 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 , 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

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

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标准;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⑶检验批的部位、区段应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 , 没的漏验的部位;

⑷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应正确、齐全 。

3、分部工程合格的标准

⑴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⑷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 主要从标高、轴线位置、截面偏差、表面缺陷以及有无渗水现象等 。

⑸资料验收的要求: 要有完整的清单、按清单将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验收记录齐全、其它技术复核资料签字、数据准确、没有漏项;检测检验抽检数量满足检测标准数量要求、签字人是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有资格人员以及盖章与合同章一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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