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二 )



当工程项目经检验并确认完成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内容 , 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 , 项目部进行单位工程自评并填写《竣工验收通知单》报告公司总工 。竣工验收通知单式样见附表二 。

2.公司复检

根据项目部的申请 , 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生产、技术)、质安部(质量)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目测检查 , 同时逐一检查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备和完整 , 是否符合政府有关要求 。对检查出的缺陷或问题 , 责成项目经理限期整改完成 。必要时 , 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指导或协助 。

3.竣工报告

当公司复检项目部的自评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后 , 项目部负责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见附表三) , 竣工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并提交给监理单位(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 , 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定 。项目部将监理单位返还的有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竣工报告送建设单位 , 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 并经工程建设负责人和建设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

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作为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同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验收组 , 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 并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

房 产 交 接

一、自行开发房产的交接

当公司自行开发的工程项目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 经(施工)自评、(设计)认可、(监理)评定、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各项备案工作完成后 , 由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质安部、项目部向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时进行交接 , 并填写房产交接单 , 交接单经各方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签字后由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档案资料保管 。房产交接单详见附表四 。

二、外购房产的交接

公司外购的房产原则上应由房地产公司负责接收 。接收前应通知质安部检查验收 , 检查记录由房地产公司作为档案资料保管(质安部检查记录见《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附表五);对于需要进行二次装修的房产 , 由公司总工负责通知工程部、安装部进行装修 , 经质安部检查验收合格后 , 由房地产公司接收 。房地产公司对于接受后的外购房产应做好一些善后处理 , 并及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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