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又有新进展 30余家广告商11亿元合同款成“水中月”( 二 )


时至今日 , 比亚迪、上海雨鸿以及30余家广告公司在事发后都以受害者自居 。 从对李娟的判决书来看 , 在李娟入狱、广告商讨要钱款无果的同时 , 比亚迪也未能独善其身 , 面临多起法律诉讼 。 2018年 , 比亚迪被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告上法庭;2020年4月份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威瑞广告诉比亚迪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速肯广告也在2019年前后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了比亚迪 , 但在今年年初已撤诉 。
新浪财经专栏作家林示认为 , 很多广告公司为了获得相关业务 , 不惜低价去竞标 , 甚至采取垫资方式透支企业信用 , 提前从合作项目中获取利益 , 严重损害了其他广告企业的正当利益 , 形成广告业一大乱象 。 “业内在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 , 后续判决结果对类似案件的诉讼将会有指导性作用 。 ”林示表示 。
作为“广告门”事件另一主角的比亚迪 , 除了深陷诸多法律纠纷之外 , 在“广告门”事件的阴霾下 , 不仅2018年期间的股价出现大跌 , 公司的声誉也蒙受巨大损失 , 被外界质疑“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 据《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核信息表》显示 , 2018年比亚迪获得的新能源汽车补助额高达36.32亿元 , 但当年公司净利润仅为27.80亿元 , 同比大幅下降31.63% 。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 , 李娟的无权代理行为 , 若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 , 比亚迪则需履行对30多家广告供应商的合同义务;即便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 , 广告商垫付的部分确实为比亚迪带来了营销收益 , 基于公平原则 , 比亚迪也有必要对不当得利给予适当补偿 。
【证券日报|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又有新进展 30余家广告商11亿元合同款成“水中月”】 比亚迪随后曾多次发布声明称 , 愿意与相关公司保持积极沟通 , 共同商讨合理的解决方案 。 有涉事广告商也向《证券日报》采访人员透露 , 比亚迪曾分别找到包括他在内的多家广告商 , 许诺称未来会有业务合作和倾斜 。 “大部分同行都答应了 , 只有亏损最多的几家还在坚持诉讼 。 ”该广告商如此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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