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微视角 共计1360个学位!泉州开发区秋季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出炉!( 五 )


招生报名办法(一)报名地点:
统一至实验幼儿园四楼多功能厅 ,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852750(实幼)、0595-22755059(二幼) 。 招生结果将在实验幼儿园网站(http://new.kfqsy.cn/)、两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泉州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及门口公告栏上公布 。
(二)时间安排:
1.7月5日-6日(上午:8∶30—12∶00 , 下午:2∶30—5∶30)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登记;
2.7月7日-7月9日对符合条件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3.7月13日公布直接招生对象的招生结果;
4.7月中旬摇号招生对象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学需求 , 派位后当场公布招生结果 , 并由所在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 。
(三)疫情防控要求:倡议家长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到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新冠疫苗 , 做到“应种尽种” , 以便连片形成人群免疫屏障;报名期间进入学校 , 请佩戴口罩 , 配合测量体温 , 出示八闽健康码 。
(四)报名材料:
1.除提供本文件第二部分“招生服务范围”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外 , 申请就读幼儿还需提供本人及家长的户口本、报名表、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体检报告 。
2.户籍在离开发区较远的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务工人员(下称“三区人员”) , 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的 , 另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开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至今)、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企业宿舍入住证明等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或企业宿舍入住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 。 )
从2022年秋季起 , “三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摇号入园时 , 另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9月1日前) 。
3.入园儿童户口未与报名父母一方同一户口本者需提供能证明其亲子关系的儿童出生证 。
4.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
(五)报名方式:采取集体报名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 企业员工子女要求入学的 , 必须先向企业报名 , 由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审核本企业符合招生条件的员工材料 , 审核完成后 , 按照要求制作《泉州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集体报名表》 , 集体报名表电子文档在7月1日之前报送幼儿园邮箱(实幼:770446142@qq.com , 二幼:296690844@qq.com) , 并在报名时间段内到现场报名登记;个人报名对象在报名时间段到现场直接报名登记 。
(六)资格审查:社会事业局、幼儿园将组织有关人员分组查验报名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 并入户(企)调查核实 , 严把资格关和入口关 。 户籍及“两证”的时间确认 , 将在审核报名资料的基础上 , 结合《人口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安)、《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计生)、《劳动就业用工信息系统》(人事劳动)和工商、税务系统登记信息进行综合审核、确认 。 企业提供的纳税证明将委托税务部门核查 , 对企业没有纳税或只有零星纳税的法人代表或员工的子女入学申请 , 需在严审其经营地点是否与登记地点一致、是否实际经营、是否挂靠报名后再确认其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 报名对象要在规定的各个时间段办理报名手续 , 对逾期未报者 , 过后将不予受理 。 新生入学时出现重读现象或就学年龄未达要求的 , 经发现一律清退 。
严肃工作纪律1.加强组织领导 。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 确保招生的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 成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 , 社会事业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公办学校校(园)长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组 , 设立监督电话0595-22353079 , 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招生规范承诺 。
2.严查造假行为 。 各相关单位、企业、个人必须实事求是 , 严格把关 , 提供真实可靠的报名材料 , 不得弄虚作假 , 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由幼儿园归档 , 概不退还 。 单位或企业把关不严造成材料不实者 , 除相应取消该对象报名资格外 , 将连带暂缓该单位、企业其它人员的报名 , 视生源情况研究处理;对单位、企业故意提供虚假材料 , 协助不在该单位、企业工作或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的(特别重点打击为了就学虚假发放工资和挂靠医社保) , 除取消该对象的报名资格外 , 同时取消该单位、企业今后三年的报名资格;对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者(如不符合入学年龄造假出生年龄及提供虚假户口本、房产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等) , 一经发现 , 除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外 , 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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